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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11- 09- 29   09: 00 信息来源: 山东海事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
2011年第34期
    据威海市专业气象台9月29日0600时气象预报:今天白天,阴有阵雨转多云,渤海北风5到6级增强到6到7级,阵风8级,中到大浪,中到大涌;今天夜间,多云,黄海北部和中部,北风6到7级成山头以东阵风8到9级,大浪,大涌;明天白天,多云,北风6到7级,成山头以东,北风7级,阵风8到9级减弱到6到7级,阵风8级,大浪,大涌。
    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及潮水变化情况,及早开展预警预防工作,切实把落实各项预警预防措施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涉海单位要层层落实防抗责任,通过一切有效途径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单位(部门)、船舶和人员,落实各项预警预防措施。
    海洋渔业部门要做好出海渔船归港核查工作,督促尚未归港船只迅速回港或到就近港口避风,避免在极端恶劣天气下出海作业而发生危险。
    海事部门要落实客运船舶的停航情况,加强对在港和锚泊避风船舶的监督管理,督促所有在港船舶保持通讯畅通,对来港避风船舶实施重点监控,防止走锚等险情的发生。
    海上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旅游船艇管理,及时停止海上观光项目,防止发生险情。
    港航企业要提前安排船舶避风,提前加固装卸设备、设施,督促和协助在港船舶做好防抗准备,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从事海上养殖或沿海岸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前对各类设施进行加固,大风来临前及时撤离、疏散人员,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区市政府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乡镇船舶、旅游船艇、陆岛运输船、渔船的管理,严格禁止船舶超过抗风能力等级出航,并应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台风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有关防抗台风工作。
    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防抗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广大海上作业单位、船舶和人员要及时接收气象信息,加强值班,提前落实好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周密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报告海上险情,确保迅速、高效地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各专业救助力量要加强动态值班待命,做好随时应对各类海上险情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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