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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交通、船检部门采取“六个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中韩客货班轮和省际客滚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发布日期: 2021- 12- 06   17: 18 信息来源: 船舶监督处 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山东现有中韩客货班轮公司8家、航线9条、船舶9艘,分别占全国的57%、60%、60%,另有山东注册的省际客滚运输公司3家、航线5条、船舶14艘。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要求,山东海事、交通、船检部门结合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四联”机制,联合印发行动方案,采取“六个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中韩客货班轮和省际客滚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安全警示教育。2020年12月25日,在山东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港航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宣贯安全管理提升行动的意义和要求。2021年4月28日,海事、交通部门联合召开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通报威海“4.19”“中华富强”轮火灾事故情况,2021年11月24日,连续11年组织342家港航企业开展“11·24” 海上安全“警示日”活动,督促企业勿忘历史、警钟长鸣,落实落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安全检查督导。根据山东省政府有关部署,海事、交通部门联合对渤海轮渡、中铁轮渡、威海海大等3家省际客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累计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制度20项、开展培训33次、警示教育25次、应急演练123次、排查治理问题隐患93个。针对威海“4.19”“中华富强”轮火灾事故情况,迅速部署组织对客滚船公司、船舶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车辆货物安全检查、车辆绑扎系固、巡舱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海事、交通、船检部门创新督导检查方式,联合制定下发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企业自查、现场核查、重点抽查、线上远程督导相结合,逐企业、逐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推动各项任务措施有效落实。

三是强化老旧船舶治理。针对老旧船舶技术状况差、设备故障率高的情况,督促企业采取缩短设备维护保养周期、严格控制开航风级、强化岸基技术支持等针对性预防措施。严格老旧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督促船舶检验机构对船龄15年以上的中韩客货班轮的中间检验按照特别检验标准实施,及时发现、消除老旧船舶安全隐患。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船舶运力更新,将“新金桥V”轮船舶老旧问题纳入山东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开展“云登轮”远程船舶检查,通过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春运、暑期、“十一”等重点时段客运船舶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查纠客运船舶安全缺陷。

四是强化船员素质提升。印发海上客运船舶船员素质提升行动方案,提出3大项、14小项具体任务,加强客运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严格船员适任能力考核,探索建立船员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压实船员培训机构的培训主体责任和客运企业的培养、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客运船舶船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五是强化船舶动态监控。实施“2+1”客运船舶动态监控模式,综合运用VTS、CCTV、AIS、VSAT和客船动态监控系统等手段,对船舶航行动态进行全程监控。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升级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和定位跟踪系统,实现对船舶驾驶台、机舱、客舱、滚装处所等重点部位岸基远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船舶异常行为。

六是强化恶劣天气禁限航。加强与海洋、气象部门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获取气象海况信息。强化海事、交通部门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和联防联控,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港口大风停止旅客、车辆上船作业和中韩客货班轮“见九限航”、省际客滚船“逢七不开”等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海况“七严七防”长效机制,自11月20日起启动三级响应机制,三级海事机构实行领导带班和应急待命制度,加强海事、救助部门定期会商沟通,对重点水域、航线实施重点布防,确保险情事故快速处置。

安全管理提升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中韩客货班轮和省际客滚船公司监督检查51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11项,指导修订安全管理制度21份;开展中韩客货班轮和省际客滚船船舶安全检查53艘次,查纠缺陷145项;查处船舶进出港未报告、危险货物瞒报、船员服务资历造假等违法行为6起,罚款3.4万元,吊销一名船员适任证书;组织开展船岸联合演练7次;推动中韩客货班轮公司更新船舶运力1艘、升级改造船舶驾驶台、机舱、客舱、滚装处所等重点部位岸基远程监控系统8艘,辖区中韩客货班轮和省际客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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