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海事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强化优势互补,提升海洋污染防治和应急能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12月5日山东海事局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青岛签署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海事局合作框架协议》。山东海事局李积军副局长出席了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