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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宇局长出席山东海事局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发布日期:2023-12-06  10:36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深化海事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强化优势互补,提升海洋污染防治和应急能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12月5日山东海事局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在青岛签署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海事局合作框架协议》。生态环境部海洋司胡松琴副司长、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侯翠荣厅长、山东省财政厅袁培全副厅长、山东海事局王海宇局长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合作框架协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加强涉海管理部门综合监测、协同监测、信息共享等要求,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提升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构建海上生态安全屏障,推进海洋强省和美丽山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具体包括:一是建立海洋污染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海上污染监视监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联合治理行动。聚焦海上溢油和垃圾污染、海洋非法倾倒、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海洋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完善海洋防污染监管链条,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三是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技术研发协作和业务交流。共同强化技术交流合作,开展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四是健全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共同完善海上污染应急处置保障机制和业务流程,健全海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风险评估机制,联合开展海洋污染防治和应急处置科普宣传,提升海洋污染应急处置水平。

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和具体实施内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为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以及海洋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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