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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宇局长参加山东海事局与连云港海事局深化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发布日期:2024-01-12  17:00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1月12日,山东海事局与连云港海事局在山东日照签署深化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将以协同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为目标,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在战略沟通与信息通报、资源共享和技术合作、执法联动和应急互助、人员交流和联学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推动形成海州湾地区海上安全齐抓共管新局面,打造黄海海事协同治理新典范。王海宇局长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开展人员交流、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合作、海事信息和系统共享、海上风电和海上光伏监管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一致认为,山东与江苏地域相邻、人缘相亲、经济相融、文化相通,两省经济社会交往密切,山东海事局与连云港海事局一直以来发扬了“鲁苏一家亲”的优良传统,在诸多方面保持了亲密合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立足新发展阶段,双方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铸牢“主角”意识,以更加紧密、更加务实的合作守护好黄海北部海上交通安全,服务好鲁苏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承担起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南北承接的海事保障任务,为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做出新贡献。

双方将建立日常联络和定期会商机制,对具体合作事项进行分解,保证协议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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