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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辖区2009年四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 2010- 01- 22   09: 00 信息来源: 山东海事局通航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第四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
    四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1起,同比减少15.4%;环比增加175%。事故呈以下规律与特征:
    1、事故季节规律不变,辖区事故多发生在2季度和4季度。

    2、四季度事故多,约占全年事故总数32.4%。
    3、四季度商船与渔船擦碰事故多,同比、环比均增加2起。

    4、四季度发生在港口附近水域的事故同比下降30.8%,渤海湾及其附近水域事故同比增加5起。


    四季度我局辖区共发生险情52起,共组织搜救行动52次,协调专业救助船舶25艘次、海事系统船艇8艘次、商船及其他社会力量船舶263艘次、专业救助飞机14架次参与救助,遇险人员321人,获救人员309人,获救船舶28艘。


    二、安全信息发布情况
    四季度我局共发布航行警告220次,航行通告105次,差错率为零。四季度,我局根据气象变化,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共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5次,海上风险黄色预警信息4次,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4次。各分支局也都按照程序根据气象情况在各自辖区内发布预警信息。山东海事局航行警告发布渠道畅通,发布的航行警通告能够被船舶及时有效地接收。
    三、通航秩序管理情况
    1、定线制、报告制等规定、规则遵守情况,违章情况等
    辖区内在青岛水域、成山角及长山水道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船舶遵守情况总体良好,定线制水域内未发生事故。
    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成山头两制水域船舶报告27182艘次,跟踪船舶27302艘次,船舶报告率为99.6%%,纠正船舶违章374艘次。船舶违章行为主要是北上船舶在北上航道末端提前转向,小角度斜传分隔带进入警戒区。该种违章数量约占总违章数量的70%,目的是为了经济效益提前转向以缩短航程。一般情况下,这种违章行为经成山头VTS值班员提醒后,船舶均能纠正。对于拒不纠正的,我局依法进行处罚。11月,我局对到港的韩国籍“金舟101”轮违反“两制”规定的违章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继续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青岛港定线制的社会认知度;继续加强监管,一是将船舶是否遵守定线制纳入到“船舶驾驶台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二是在巡航过程中加大通航分道内船舶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船舶在通过主航道疏浚施工现场附近时的监督检查;三是通过与海洋与渔业局的沟通,联合执法,加大了对分道通航区域及其他航道内渔船的管理。四季度仅有1艘次违反定线制,我局对其行为进行了处罚。定线制水域内未发生事故。
    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长山水道“两制”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船舶报告率稳步上升,通航秩序明显改善,船舶事故数、事故率显著下降,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为保障“两制”有效实施,我局继续做好宣贯工作,提高长山水道“两制”的社会认知度;同时加强定线制水域巡查,维护通航秩序。一是定期派出巡逻艇巡航检查长山水道,二是组织空中巡航巡视长山水道。三是通过VTS、AIS加强过往船舶的监控,推动长山水道“两制”全面实施。
    2、巡航情况及效果评估等
    四季度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突出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动态监管,按照巡航计划积极开展海上巡航工作。本季度完成巡航里程49327海里;按《山东海事局、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2009年联合巡航计划》开展空海立体巡航2次。共完成辖区巡航543次,其中成山头水域巡航15次(平均每周1.25次);发现航标异常16起,为进出港船舶护航408艘次,纠正违法行为322起,有力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通航秩序。
    3、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我局辖区共设有青岛、成山头、烟台、北长山VTS等4处VTS中心。四季度各VTS中心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监控措施,有力保障了VTS覆盖水域船舶通航秩序和通航安全。一是加强监控,合理组织交通。各VTS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时监控覆盖区域内船舶的位置和动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加强了对超大型船、危险品船、客船的监控,维护了VTS覆盖水域内良好通航秩序,提高了通航效率。二是强化信息服务功能。各VTS通过各种方式收集覆盖水域的信息或数据,掌握整个交通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向VTS覆盖水域内船舶提供信息服务、航行协助服务,促进船舶合理有序航行。四季度各VTS中心共接收船舶报告119278次,跟踪船舶近60050艘次,提供信息服务28389艘次;提供助航服务9次;避免险情31起;对重点船舶安排监控15456艘次,重点船舶跟踪率达到100%。
    四、通航管理情况
    1、完成《山东沿海公共航路和锚地规划研究》,并于10月1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制定了《山东沿海公共航路和锚地规划方案》并上报部海事局。《山东沿海公共航路和锚地规划方案》共规划37条公共航路、6个警戒区和5个公共避风锚地。
    2、积极开展“迎国庆、保安全、保稳定”一系列活动,与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海上通航秩序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分支局和执法支队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为期40天的联合行动。通过加强海上巡查监管,强化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有效遏制了海上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区域通航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3、圆满完成了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日照、青岛两个水上项目赛区的海事保障工作任务。全运会期间,我局共出动海事保障人员105人,计727人次,海事应急指挥车1台,执法车辆16台;出动包括目前我国最大最先进的海事巡航船“海巡11”在内的船艇11艘,出海74艘次,累积巡航时间612小时,巡航里程1000余海里。
    4、青岛海西湾的通航环境得到改善。近年来,随着青岛海西湾多个涉水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该水域变得空前繁忙,通航环境也变得复杂,陆续暴露出较多的安全隐患,海西湾内实际水深与海图标明水深严重不一致,也出现了几次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交通事故。为确保船舶在此水域安全航行,青岛海事局统一协调湾内各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共同出资,组织对海西湾包括薛家岛湾、小岔湾在内共10平方公里的水域进行了全面水深扫测,下一步,青岛海事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海西湾的航道进行疏浚,不断优化海西湾的通航环境。
    5、沉船管理情况。完成了“畅通”艉段、“黄冈88”轮、“皖鸿远2458”轮的打捞清除工作,“德山”轮、“文越”轮、“索特66” 轮、“华勇起重6”轮正在打捞清除。辖区碍航沉船处置率达100%。
    6、碍航养殖等清理情况。辖区各局持续加大力度清理碍航养殖并巩固清理成果。烟台海事局针对前期发现的反弹碍航养殖,按照“海上安全综合管理机制”协调龙口开发区管委、龙口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多家单位向有关碍航物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执行效果良好。日照海事局针对两港征用海域内的定置网具出现季节性反弹现象,在通过积极的宣传和教育基础上,对拒不自行搬迁的非法捕捞网具进行了强制清理。
    五、辖区通航安全存在问题分析
    1、涉及渔业船舶事故仍然较多。山东海事局辖区是传统的渔场,鲁、津、冀、辽的渔船均在此水域进行捕鱼作业,涉及渔船的险情事故时有发生,比三季度增加67%。
    2、辖区部分海域结冰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影响。受强降温影响,辖区沿海岸线已出现结冰情况。滨州辖区套尔河航道现已河面封冻,潍坊港、莱州港、海庙港附近出现浮冰,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影响。
    六、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从事故统计情况看,我局辖区安全形势呈稳中趋好态势,表明现行的海事监管措施行之有效。2010年一季度受冬季大风影响依然明显,而且冰情有加剧迹象。加之处于两节和春运时期,监管压力较大。2010年一季度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抗击海冰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海事明电(2010)1号)做好抗击海冰保障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有关工作。
    2、强化预警预防,做好防抗寒潮大风工作,继续做好冬季四防工作,按“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的工作原则,做好船舶防抗寒潮大风工作,避免和减少风灾等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3、多措并举确保客运船舶的航行安全。对于春运这一重点时段,我局将切实采取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执行客运船舶抗风等级相关规定,确保客运船舶航行安全。
    4、继续推进与渔业部门合作机制。多渠道建立与渔业部门的沟通,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宣传活动,提醒渔船的捕鱼作业、锚泊时尽量避开通航密集水域;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商业船舶在渔区航行应加强了望,注意避让捕鱼作业的渔船。
    5、将跟踪监控辖区冰冻情况纳入巡航巡查内容,积极开展辖区巡航和空中巡航,及时通报冰情。同时加大对辖区港口水域、烟大航线、定线制水域及交通密集区等重点水域动态监管,维护良好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保持两节期间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6、按照部海事局《关于加强沿海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海通航〔2009〕763号)有关要求做好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安全管理工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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