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第18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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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风险 蓝 色预警
烟台市气象局5月24日0600时发布天气预报:我市沿海海域24日早晨到夜间,北风6-7级,夜间西北风7-8级;大浪,大涌,将对海上航行和作业产生较大影响。
为确保恶劣天气下海上人命安全,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指挥部联合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高度关注冷空气动态、强度和影响范围,密切跟踪寒潮大风天气、海浪以及潮水变化情况,切实把落实各项预警预防措施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避免和减少各类海上险情事故的发生。
u 各涉海单位要层层落实防抗责任,通过一切有效途径迅速将预警信息传递给相关单位(部门)、船舶和人员,落实各项预警预防措施。
u 海洋渔业部门要做好出海渔船归港核查工作,督促尚未归港船只迅速回港或到就近港口避风,避免在极端恶劣天气下出海作业而发生危险。
u 海事部门要落实客运船舶的停航情况,加强对在港和锚泊避风船舶的监督管理,督促所有在港船舶保持通讯畅通,对来港避风船舶实施重点监控,防止走锚等险情的发生。
u 海上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旅游船艇管理,及时停止海上观光项目,防止发生险情。
u 港航企业要提前安排船舶避风,提前加固装卸设备、设施,督促和协助在港船舶做好防抗准备,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u 从事海上养殖或沿海岸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前对各类设施进行加固,大风来临前及时撤离、疏散人员,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周密部署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报告海上险情,确保迅速、高效地处置海上突发事件。各专业救助力量要加强动态值班待命,做好随时应对各类海上险情的准备。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0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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