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黄色预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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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风险预警信息 2010年第 33期 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签发人:张家友 据山东省气象台9月20日05:00时预报:21日白天到夜间,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天气阴有小雨;渤海和渤海海峡北风7~8级,阵风9~10级,黄海北部和中部南风5~6级转北风7~8级,阵风9~10级; 22日白天到夜间,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多云转晴;渤海、渤海海峡、黄海北部和中部北风7~8级,阵风9~10级逐渐减弱到6~7级; 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21日渤海湾和山东北部沿岸将出现一次强风暴潮过程,部分岸段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 为保障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稳定,有效做好大风、风暴潮防抗工作,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发布海上风险黄色预警信息,请各有关单位密切跟踪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各类预警和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各类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海上风险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掌握气象变化趋势,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周密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证信息畅通,有效应对海上险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潍坊海域所有海上施工作业船舶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到安全避风区避风,并撤离全部作业人员,确保安全。 三、各港口生产单位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对预到港船舶要求风后来港,对风前无进港计划的锚地船舶,通知其及时选择合适锚地避风。大风来临前港口作业船舶提前停止作业,并切实做好防抗大风准备工作。 四、海洋渔业管理部门要做好渔船的防风工作,落实渔船返港避风措施,全面排查海上养殖看护船(点),摸清分布地点和看护人数,督促看护人员及时撤离,并将相关落实情况于下午5点前传真至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0536-7577858)。 五、海上运输船舶应密切关注大风动态,及早选择合适避风锚地避风,确保人命、船舶财产安全。 六、如果发生险情,请接到险情报告的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立即转报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室(0536-7577836,12395)。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发往:潍坊市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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