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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太平洋区域合作计划(NOWPAP)

发布日期: 2011- 12- 09   09: 00 信息来源: 中国溢油防治网 访问次数: 字号:[ ]


 

西北太平洋区域合作计划(NOWPAP

 

2005524日在韩国的大田市召开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海洋污染防备反应第8次联络点会议和实施西北太区域溢油应急计划第一次主管机关代表会议上,交通部海事局的杨新宅处长代表我国政府向西北太海洋污染防备反应区域行动中心(MERRAC)主任Chang-Gu Kang先生递交了由我国交通部张春贤部长签署的“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区域溢油应急防备反应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我国按照“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区域溢油应急计划”的要求同西北太平洋沿岸各国政府开展海上溢油应急合作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

根据《国务院关于决定加入<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的批复≥(国函[1998]6号),“我国加入公约后,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和指导下,由交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该公约”,即交通部(海事局)是我国履行该公约的主管部门。参与和实施“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海洋污染防备反应区域合作项目”是交通部(海事局)代表我国政府积极履行OPRC90公约的重要举措,对防止和处置西北太平洋地区重大海上污染问题以及推动我国的海上溢油应急体系的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受交通部海事局的委托,山东海事局具体负责协助部局做好该项工作的跟踪研究和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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