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险红色预警信息(2011年第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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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上雾情实测,目前我市龙口以东至烟台港及其附近水域海面有大雾,能见度持续不良,局部水域不足100米,对海上航行和作业产生较大影响。为确保大雾期间海上人命安全,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烟台市海上防风暴潮指挥部联合发布海上大雾红色预警。
请各有关单位保持高度警惕,根据职责落实各项雾航安全措施,避免和减少船舶碰撞、迷航等险情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海洋渔业部门要及时提醒海上作业渔民落实雾航安全措施,禁止没有导航设备的渔业船舶出港,同时跟踪出海渔船的返港情况。
海事部门要连续播发雾航警告,加强对交通管制区内船舶的动态监控,提醒船舶认真了望、谨慎驾驶、按照规定鸣放雾号以及使用安全航速,必要时采取禁航措施。
旅游主管部门要立即停止海上观光项目,防止出现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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