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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2012年三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16- 01- 13   18: 56 信息来源: 山东海事局通航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2年三季度,我局继续深化动态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预防工作,扎实开展“四客两危”、“四防一禁”等专项活动,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全面做好辖区海上安全监管工作及碍航养殖清理和碍航作业渔船整治工作,继续保持对辖区非法采砂及运砂船舶高压态势,维护VTS覆盖水域良好通航秩序,辖区海上通航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一、辖区事故分析

第三季度交通事故起数继续保持历史低位,无人员死亡失踪。同时,“大力26”轮因货物移位导致沉没,进港船“大洋”轮与进港船“中海吉祥”轮在日照港石臼港区1号锚地南侧发生碰撞事故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总体来看,辖区安全形势稳中趋好。

第三季度,辖区发生水上交通事故5起,同比持平,环比持平;死亡失踪0人,同比减少1人,环比减少9人;沉船2艘,同比持平,环比持平;经济损失2301万元,同比增加447万元,环比增加2111万元。

事故主要特点一是事故起数保持历史最低位;二是碰撞事故多,占60%;三是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比例高,占80%;四是恶劣天气海况发生的事故多,占60%

二、辖区险情分析

三季度,辖区共发生险情31起,同比下降29.5%,其中重大险情5起,较大险情10起,一般险情16起。

险情主要特点一是多为渔船险情,占64.5%;二是死亡失踪人员全部为渔民;三是伤病类险情占32.3%;四是险情集中在烟台、青岛、威海局辖区,占90.3%;五是港区外至50海里以内水域险情多,占55%

三、辖区通航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通航安全的因素

一是各个辖区受恶劣天气影响较往年均偏多,大雾天气持续时间普遍较长,尤其是受超强台风“达维”、“布拉万”等影响,我省辖区遭遇多起大风和暴雨等恶劣天气;

二是部分港区锚地和通航水域碍航养殖出现反弹,渔业生产大面积蔓延,渔业碍航形势空前严峻;

三是休渔期结束后,我局辖区作业渔船明显增多,大量的渔船穿越航道作业,渔船货船交叉密集,加之渔船不按避碰规则航行、穿越航道现象极为普遍,部分渔船,给船艇交通安全带来了明显影响。

针对以上特点,我局牢牢把握监管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局属各单位、部门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应急待命,积极开展台风预警预防和应急防抗等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防台”原则,先后成功组织防范和防抗了“达维”、“布拉万”等超强台风对辖区的影响。以上措施全力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通航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1.定线制、报告制等规定、规则遵守情况,违章情况等

1)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为促进《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快速实施,保证海上通航安全有序,威海海事局积极配合天津海测大队做好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及其以东水域扫测工作,及时为此次扫测活动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并发布航行警(通)告。同时,威海VTS针对扫测工作制定完备的保障方案,使用海信通将气象信息发送至扫测方负责人员,遇大风、大雾、台风等恶劣气象时,及时向扫测方发布风险预警;值班人员及时为扫测船舶提交通信息服务,必要时进行交通组织,并通过VHF发布中英文航行安全信息,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2)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青岛海事局局严格实施《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违反规定行为,辖区船舶遵守情况普遍较好,发现3起违反“两制”规定的违章行为,已按有关规定通报海事处调查处理。

3)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三季度,长山水道重点船舶跟踪率100%,值班员及时发布渔船碍航、大风、大雾航警,成功避免险情事故多起,如:9260103时,VTS值班员发现在长山水道东警戒区附近从西向东航行中的“JIA SHENG QIANG”轮航行异常,航向变化较大,并进入西行分道可能与西行的“TIAN HE WAN”轮形成紧迫局面,VTS值班员多次呼叫该轮均无应答,后将该轮标识为危险(红色)跟踪状态并设置警戒圈,直至0106时该船才在VHF-08频道应答,并报告该轮舵机故障,值班员对该轮未保持高频连续守听进行教育,提醒该轮注意加强值班,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随后,VTS值班员发布口头航行警告,提醒西行船“TIAN HE WAN”轮注意避让该轮。至0113时“JIA SHENG QIANG”轮报告舵机修复完毕申请续航后,一次险情成功避免。

2.海上巡航开展情况及效果评估

一是完成制定《山东海事局动态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山东海事局动态监管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指导全局动态监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二是突出重点,重点巡查“四客两危”、“三船”和海上游船舶通航秩序,巡视重点施工作业区船舶作业秩序,巡航成山头水域、长山水道、登州水道和各港口航道及锚地通航环境状况;三是加强旅游季节重点时段海上动态监管工作,突出对“四客两危”和“三船”等重点船舶动态监管;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海上动态执法工作,全力保障“四客两危”和海上游船舶航行安全。

三季度,全局完成4.7万海里,查处纠正违章违法行为296起,参与交通组织和护航行动244次,海上交通秩序持续改善。

3.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我局继续推行“7H”标准化管理,努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一流海上交通环境。

烟台VTS继续开展“航行指南针,海员贴心人”烟台交管品牌创建活动,开展“烟台海事局第一届VTS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稳步推进VTS标准化建设,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一流海上交通环境。一是开展烟台海事局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工作研究,印发《烟台海事局网格化与服务工作须知》,做好VTS覆盖水域电子巡查工作,实施客运船舶全程监控。二是突出对重点船舶安全监管,加强对暑期客运船舶和海上游船舶标示和监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三是做好雾季海上安全监管,及时供准确信息服务,科学实施交通组织,杜绝VTS覆盖水域内商商、商渔碰撞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伏季休渔后渔船监控,通过语音系统播发渔船较多等航行警告,及时提醒船舶所面临的紧迫危险局面,有效避免碰撞事故。

威海VTS中心顺利完成值班室改造及搬迁工作,圆满举办了山东海事局VTS“四型海事”品牌创建现场会暨“四全一快”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会,全面加强对通航密集水域船舶的信息服务和交通组织服务,实时监控港内停泊、锚地锚泊和进出港船舶,有效维护了休渔期结束后VTS区域的安全、有序、畅通。威海局VTS与部海事局调研组、大连海事大学就成山角以东大船定线制的研究进行了探讨,为下一步在成山头以东水域实现大型船舶定线制打下了基础。

三季度,我局各VTS交管中心共接收船舶报告16.5万艘次,跟踪船舶9.8万艘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8.1万次,重点船舶安排监控2.1万艘次,重点船舶跟踪率达到100%

4.沉船打捞情况

三季度新增沉没2艘: “鲁荣渔0816”和“大力26”轮。 “鲁荣渔0816”轮沉船于96日被打捞清除,已经完成资质单位对该沉船位置的扫测,扫测报告即将完成。“大力26”轮沉船方因资金问题,正协调其保险公司索赔,打捞清障工作进展缓慢。同时,沉船方正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水下探摸作业,并同步开展沉船残骸价值公估和打捞清除的招投标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各方尽早开展“大力26”沉船打捞清障工作。搁浅船舶一艘:“TONG YEA NO.5”轮在鸡鸣岛附近搁浅,现已完成脱浅作业。

四、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秋冬季节寒潮大风、大雾多发,港口水域避风条件差,对海上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需重点防范。冷空气引起的海上大风风力一般为6-8级,寒潮期间可达到11级,严重影响船舶航行、锚泊和作业安全。在港船舶极易发生船舶走锚险情,渔船等小型船舶大风中易发主机故障险情。同时,由于大风影响,海事部门采取禁、限航措施,船舶压港现象也极易发生,锚地船舶数量可能增多,辖区船舶动态监管压力增大。

二是渔业生产、水产养殖复杂,新增养殖区域较多,渔船和渔网作业流动性大,船舶进入养殖区事故频发,渔船违规在航道、锚地通航密集区作业时有发生,商船渔船碰撞风险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是超大型船舶进出频繁,且大多为乘潮靠泊,个别船舶存在货物抢装抢卸情况,船舶进出港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辖区航道较长,且存在渔船穿越航道等不利因素,大型船舶进出港需重点监控。

四是砂石船虽然较少,但船舶状况较差,易出现超载等违纪违章情况,对通航安全造成安全一定的隐患。停泊作业地点和时间不定,船员素质普遍不高,应对恶劣天气海况的能力较差,存在证书不齐、船员配备不足的现象,逃避安全监管现象时有发生。

五、做好通航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总体思路:以“四重一关键”为抓手,以网格化管理为核心,以专项行动为着力点,严格监管,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海事职责,努力构建海事执法非现场监控体系、无缝隙监管体系和无障碍指挥体系,不断提升预警预防和搜救应急能力,确保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重点做好防抗寒潮大风工作,加强重点时段的搜救应急值班工作;狠抓雾季安全监管,开展船舶雾航安全专项检查;深化预警预防,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预防预控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强施工作业船和砂石运输船管理,结合渤海湾砂石船专项整治,做好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船、疏导砂石运输船相关工作,加强现场监管,严厉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船舶违章行为,整治水上水下施工市

三是全面构建“四全一快”监管体系,深化山东海事局网格化管理与服务。

四是继续开展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渔船险情事故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工作,提醒渔民出海作业时注意避让,减少风险。

五是针对辖区危险品船舶数量增多、吨位增大,危险品事故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严格申报审批;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标准,必要时安排护航;强化危险品船舶及码头的现场监管。

六、上季度通航安全形势分析中提出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2012年三季度,山东海事局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二季度通航安全形势分析中提出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雾天、台风天等重点气象海况期间以及对辖区“四客两危”船舶、超大型油船、矿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管理。加强水上水下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开展雾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预防机制,通过海岸电台、VTSVHFAISEDI、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全力做好大雾天气应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及时采取限制通航和禁航等有效控制措施;加强“船员雾航安全专项教育”活动,加大对船员的职业操守和值班纪律检查力度,督促船舶严格执行雾航规定,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二)认真做好海上防台工作,保障辖区人命财产安全。三季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海上防抗台风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海上风险预警预防及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做好辖区各有关单位和船舶做好防抗台风工作。成功应对台风“达维”、“海葵”、“布拉万”、“三巴”。

(三)针对开渔季节,辖区水域内商、渔船交通流日益增大,事故风险增加的实际情况,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与渔业部门继续加大海上联合巡航、宣传走访,提高渔民的安全作业意识,并加强VTS值守和应急值班,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信息上报和指挥渠道畅通。

(四)在旅游高峰期,密切关注天气海况变化,严格落实禁限航制度;加强对船公司、船舶、船员的安全宣传,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是充实现场执法力量,加大海上巡航和现场执法力度,确保了辖区旅游客船的安全。

(五)辖区通航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对海上养殖户加强宣传教育,各分支局均开展了海上联合清养活动,未见碍航养殖反弹。

(六)深入开展“四客两危”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降低辖区事故风险。在开展“四客两危”船舶安全大检查、散装油类危险化学品船舶专项检查、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治理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 “四客两危”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总体来看,我局采取的措施行之有效,交通事故起数继续保持稳定,有力维护了辖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20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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