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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2013年一季度水上通航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16- 01- 13   18: 56 信息来源: 山东海事局通航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季度,我局以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为中心,稳步推进“平安海区”创建活动,深化动态隐患排查机制和预警预防工作,扎实开展“四客两危”、“四防一禁”、砂石运输船治理等专项活动,全力做好辖区海冰防抗工作,保障船舶通航安全,圆满完成了“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维护VTS覆盖水域良好通航秩序,辖区海上通航安全形势稳定。

一、辖区事故分析

一季度共发生事故6起(重大事故2起,大事故2起,一般、小事故各1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失踪21人,同比增加12人;沉船3艘,同比增加1艘;经济损失2950万元,同比增加2600万元。事故四项指标“四升”。

(一)事故区域分布:

烟台辖区和青岛辖区各2起,济南辖区和威海辖区各1起。

(二)事故种类分析:

发生火灾事故2起;自沉事故2起;碰撞事故2起(其中商渔船碰撞事故1起)。

(三)事故气象海况分析:

大浪涌天气海况发生事故2起(均为自沉),能见度不良气象海况下发生事故2起,良好气象海况发生事故2

二、辖区险情分析

一季度,辖区共发生险情27起,同比上升28.6%,环比下降64.5%,其中事故类险情19起;共组织救助行动27次,协调船艇241艘次、飞机8架次,成功救助263人、船舶15艘,22人死亡失踪,人命救助成功率为92.3%

险情主要特点一是死亡失踪人数较多,共22人;二是伤病类险情占30.8%;三是港区外至50海里水域险情多,占74.1%;四是险情数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同比上升28.6%,环比大幅下降64.5%

(一)险情等级分析

27起险情中,重大险情6起,较大险情4起,一般险情。全国共发生险情436起,山东辖区险情数量占6.2%,排第7位。

(二)险情距岸距离分析

发生在港区内的险情3起,占11.1%;港区外25海里以内的险情14起,占51.9%2550海里4起,占14.8%50海里以外6起,占22.2%

(三)险情属地分析

青岛辖区9起,威海辖区6起,烟台辖区5起,日照辖区5起,济南辖区1起。

(四)渔船险情分析

一季度,山东辖区共发生涉及渔船险情11起,占险情总数的40.7%

8起渔船险情中,伤病类险情4起,商渔船碰撞1起、机损3起,搁浅1起,其他2起。涉及渔船险情共造成7名渔民死亡失踪,其中38 “鲁荣渔55098 与过往商船发生碰撞后沉没,造成船上7名渔民失踪。

三、辖区通航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一)影响通航安全的因素

一是交通密集,船舶流量大,碰撞风险高。二是气象海况恶劣,容易引发事故险情。三是商渔船交通与渔船作业混杂,易发生碰撞。

(二)通航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1、定线制、报告制等规定、规则遵守情况,违章情况等

1)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一季度,过往成山角水域报告船舶26264艘次,进出威海港VTS区的船舶6066艘次(包括威-刘航线客渡船舶),其中内贸船5528艘次、外贸船538艘次,载运危险货物船舶79艘次。过往成山角水域及进出威海港船舶遵守有关规定情况良好,威海VTS主动纠正一般违章行为118艘次,较上一季度减少14.5%,未发现严重违章情况。

2)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一季度,青岛海事局严格实施《青岛水域船舶定线制(2011)》及《青岛水域船舶报告制》,辖区船舶遵守情况普遍较好,共发现1起违反定线制的违章行为,已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3)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一季度,烟台海事局继续加强长山水道“两制”宣贯,纠正船舶未按规定报告、未在通航分道内航行、提前穿越隔离带转向等违法行为,对朝鲜籍船舶进行重点标识和监控,对“DIAMOND STARS”轮等多艘船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定时发布渔船较多航警,及时提醒水道内船舶避让碍航渔船、渔网,保持了长山水道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船舶交通事故。

2、海上巡航开展情况及效果评估

我局海上巡航工作紧紧围绕“春运”、“两会”期间海事监管重点工作开展:一是突出对“春运”“两会”重点时段辖区客运航线动态监管工作,维护海上良好的通航秩序,保障客运船舶航行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快捷、平安出行。二是加强对冬季季风来前锚地锚泊船巡航检查,检查船舶配员和值班情况,督促做好恶劣天气防抗工作。三是合理调配巡航船艇,加强重点时段对重点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突出对“四客两危”和“三船”等重点船舶动态监管。四是有针对性开展对莱州湾冰清进行巡航监视,准确掌握第一手通航信息。五是多部门联合有针对性开展对港池、水道、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碍航网具和养殖清理整治行动,驱赶影响航行安全的作业渔船,保持畅通、安全的水上交通环境。

一季度,全局完成28424海里,查处纠正违章违法行为265起,参与交通组织和护航行动243次。

3VTS覆盖水域服务、监管情况及效果评估

我局继续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推行“7H”标准化管理。同时,各VTS中心针对“春节”、“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有力保障了VTS覆盖水域船舶通航秩序和通航安全。一是严密跟踪,提前预警。在有大风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和大量碍航作业渔船情况时,通过多个VHF工作频道全天候定时向辖区船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船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规避各种事故发生,保证了VTS覆盖水域船舶通航安全。二是探索锚泊船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锚泊船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所载运货物的性质、吃水情况、船员素质情况、锚地的通航环境和容量以及恶劣气象情况等要素,有针对性开展大风来临前到辖区抛锚避风的锚泊船风险评估,对风险较大的锚泊船调整其到合适的宽敞水域锚泊,与其他的锚泊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同时采取加强应急值班力量、预留船上通信方式、预留船舶代理通讯方式、设置走锚报警圈、通过甚高频不定期点名等多种措施加强对VTS覆盖水域锚泊船监控,及时提醒了139艘船舶走锚信息,有效避免了险情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重点监控,实时监控覆盖区域内船舶的位置和动态,合理安排船舶靠离泊计划和维护海上交通秩序,特别是加强了对超大型船、“四客两危”船舶和砂石运输船舶的监控,维护了VTS覆盖水域内良好的通航秩序,提高了通航效率,确保了辖区重点船舶及重点水域安全无事故。此外我局还承办了直属海事系统VTS“四型海事”建设创品牌活动现场交流会。

一季度,我局各VTS交管中心共接收船舶报告17.2万艘次,跟踪船舶8.8万艘次,提供各类信息服务8.7万次,重点船舶安排监控2.4艘次,重点船舶跟踪率达到100%

4、沉船打捞情况

一季度新增沉船3艘,其中1艘为渔船。

1)“光阳新港”轮

2013318日,天津光阳海运有限公司所属的多用途船“阳光新港”轮(2682总吨)由天津新港驶往台州途中,在龙口港正北40海里处沉没。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目前,烟台局正积极与船东协商,积极推进沉船打捞清除工作。  

2)“鲁盈1”轮

201331日,山东鲁盈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鲁盈1”轮(1989总吨)载运硫酸渣3232 吨(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由莱州开往曹妃甸途中,在潍坊港附近水域抛锚避风时,倾覆沉没在潍坊港西北约16海里处(位置:37°30.205N119°16.969E),船舶右舷及大部船体没入水面,驾驶台甲板及部分左舷船体在水面以上,所有14名船员被“安泉州77”救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也未发生溢油。35日协调烟台航标处潍坊航标站设置了孤立危险物标,我局随后发布了中英文“鲁盈1”轮设置孤立危险物标航行警告。36日上午,船东公司已组织潜水员前往沉船处开展探摸工作。现“鲁盈1”轮沉船打捞作业已经发放许可证,待天气好转随时可开始打捞作业。

337日,“鲁荣渔55098”轮在36°36N/122°09E(概位)处沉没。事故发生后,我局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以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协调天津海测大队立即对该沉船进行扫测,并协调青岛航标处对该沉船设置虚拟及实体孤立危险物标。同时协调附近过往船舶密切关注沉船附近水域动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目前,海测大队已完成对该船的扫测并形成扫测技术报告,青岛航标处在该沉船位置设置虚拟孤立危险物标,实体标设置工作正在进行中;烟台华宏潜水工程公司已经完成对该沉船水下探摸作业。

4)其它沉船处置情况

“世纪之光”轮

201052日,香港籍货船“世纪之光”轮在成山头东北25海里附近水域沉没。2012年“世纪之光”轮沉船完成水下爆破作业,因冬季天气原因,打捞单位暂停作业。我局按照监管职责,继续通过VTS系统,以沉船位置为中心设立半径为2海里警戒区,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并加强对该沉船附近水域的海、空巡查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布置2013年残骸打捞清除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世纪之光”轮沉船完全清除。

“新晨光18”轮

328日,烟台海事局组织召开了“新晨光18”沉船打捞方案审查会,确定由连云港大力公司进行打捞,清明节过后将开始沉船打捞工作,我局将做好打捞期间防污染工作。

“振大3”轮

20121022日,“振大3”轮在双岛湾附近搁浅,我局立即依照有关规定对该船及时处置。经周密部署,今年130日, “振大3”轮成功脱浅,我局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轮的脱浅工作实施全程现场监管,并将其顺利护航至崮山东海船厂,脱浅工作顺利完成。

5、碍航养殖清理情况

一季度,相关分支局加大海上联合巡航执法力度,继续推动港内非法养殖清养工作。日照海事局通过巡航加大对通航水域渔网分布情况的排查,更新原来绘制的渔业养殖区域分布图,对部分侵入通航水域的养殖、捕捞网具开展了专项清理活动。烟台海事局蓬莱海事处联合蓬莱市海洋渔业局、蓬莱市边防大队和蓬长管理科对发现的非法定置网具进行了强制清除。

四、通航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船舶流量继续保持高位。一季度辖区进出港船舶9.24万艘次,成山头水域船舶流量2.63万艘次,环比有所下降,约5%

二是我局辖区渔区众多,作业渔船增多,大量的渔船穿越航道作业,渔船货船交叉密集,加之部分渔船不按避碰规则航行、穿越航道现象极为普遍,给船舶交通安全带来了明显影响;此外碍航养殖对船舶通航安全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是雾季安全管理。每年3-7月份,是大雾多发季节,大雾对通航安全造成影响,容易发生海上交通安全事故。同时,由于大雾影响,海事部门采取禁、限航措施,船舶压港现象也极易发生,锚地船舶数量可能增多,辖区船舶动态监管压力增大;

三是砂石运输隐患仍然存在。环渤海湾港口建设刚性需求导致砂石需求量持续增加,大量内河船舶及不规范船舶参与砂石运输,虽然经过专项治理情况有所好转,但近期存在反弹迹象。

五、做好通航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根据历年来二季度情况来看,二季度险情事故总体仍多发。而且二季度辖区将进入雾季,海上渔船捕鱼活动增多,应将防范能见度不良,防搁浅、防碰撞,防小型船舶机损、进水、自沉等作为预警预防和搜救应急工作的重点。 此外,“清明”、“五一”、 “端午”即将到来,应该重视船员技能检查,高度重视客运船舶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一)以“四防一禁”为主线,全力做好雾季安全监管。一是完善了辖区雾情监测和预警制度,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特别是能见度不良时的预警和信息服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雾航安全警示教育和雾季船舶专项大检查活动。三是强化现场监督。充分利用签证、动态执法及VTSAISVHF等科技手段加强海上现场监控,严格执行禁限航标准,有效预防船舶雾航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商渔船碰撞风险高的问题,我局一是充分发挥VTSAIS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商船的安全监管和信息提醒。二是联合渔政、渔监开展辖区联合行动,加大对港口,航道、锚地及南北大通道的巡查力度,及时纠正渔船在航道、锚地的违法作业生产。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印制交通与渔区图免费发放给渔民,提醒渔民出海作业时注意避让。并加强与各级政府及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开展渔船险情事故防控工作。

(三)针对非法“两船”活动有所反弹的问题,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水域的电子巡查力度,组织“海巡061”轮驻守蓬长水域,与相关部门联动,增加夜间巡航检查频次,做到提前发现,及时处置,严厉打击。

(四)深入开展以 “一个提升、六个平安” (即大力提升海上交通安全基层基础水平,全力创建平安航线、平安船舶、平安高效港口、平安引航、平安水工和平安海上旅游) 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海区”创建活动。提升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海上交通生产效率,降低海上交通事故起数、减少人员伤亡数量,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海上交通事故。

六、2012年四季度通航安全形势分析中提出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一)关于海冰。一是制定详细应急措施,围绕“水上安全优先,监管服务并重”的工作思路,关口前移,现场指挥,监督落实船舶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海冰险情事故紧急应对预案,确保对海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二是密切跟踪冰情变化,每日进行现场巡查,加强冰情预警预防,及时发布海冰预警信息,提醒船舶、港航企业做好预防工作;三是科学合理安排船舶进出港。本季度辖区海冰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持续时间,海冰厚度,结冰面积均大幅减少,未对港口生产产生大的影响。

(二)关于朝鲜籍船舶的安全监管问题。我局一是印制辖区通航安全资料(中、英、朝三种文字),通过代理人员向船方传达,提醒船舶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朝鲜船标示与监控,提醒与之会遇船舶主动采取避让措施,确保通航安全;三是落实船舶沟通联系单举措,建立朝鲜籍船舶联系档案,确保能够与船舶联系畅通;四是聘请朝鲜语专家录制了雾航、渔船较多等航行警告,必要时通过语音系统播发。

(三)关于寒潮大风。一是加强预警预防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海上风险预警预防及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积极组织做好辖区各有关单位和船舶做好防抗冬季寒潮大风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禁限航标准。

(四)关于砂石运输船。我局按照部海事局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砂石运输船专项治理活动。安排巡逻艇长期驻守登州浅滩水域,适时进行夜间巡查,借助政府的支持积极组织开展联合行动,辖区非法采砂运砂作业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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