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局联合相关单位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联单制度 |
||||
|
||||
4月19日下午,海口海事局联合海口市港航管理局和海口市环保局召开工作会议,探讨如何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联单制度,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节无缝监管,形成闭环管理,有效监管船舶污染物产生后的整个流程。 会上,海事、环保、港航三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分析现有监管模式中的漏洞,三家单位各自监管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环节中的一部分,易出现监管不连续,信息不互通等现象,船舶污染物的流向不能得到全面监管。三家单位针对环保局现有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展开探讨,重点讨论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如何共同制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联单制度,实现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无缝监管。 下一步,海口海事局将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先行先试,牵头其他两家单位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对外发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联单制度。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