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对于强制清污索赔存在两大争议,一是强制清污费用的索赔主体,二是强制清污费用的请求权基础,而解决争议的关键则是与国际公约保持一致和充分发挥油污基金的作用。今天就请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祝默泉先生为我们介绍如何解决目前船舶污染实务中存在的争议。 
祝默泉律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系,后留校任教。1999年,加入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兼任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等。代表国外客户处理过近千起海事海商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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