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并报请部海事局党组同意,决定:
李希志同志任山东海事局纪检监察处处长(正处级)、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宋昭强同志山东海事局纪检监察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另行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