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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局首次发放外部“不诚信行为”函告书

发布日期: 2020- 06- 11   14: 01 信息来源: 纪检监察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6月4日,青岛海事局纪委派驻前湾、胶南海事处纪检组因“荣某某”船向执法人员赠送香烟的行为向该船舶所属公司发放“不诚信行为”函告书,这也是青岛海事局自实施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须知以来,首次主动向相对人发出函告。

4月28日,前湾海事处南港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荣某某”船实施安全检查时,该船工作人员将两条香烟递给执法人员,被执法人员当场拒绝。执法人员对船方进行了廉政告知,并对相对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该船赠送香烟的情况,局纪委派驻前湾、胶南海事处纪检组高度重视,如实登记执法人员礼品拒收情况以及发现的“不诚信行为”,在与当事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按照《青岛海事局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工作须知》的规定,向船舶所属公司发放了“不诚信行为”函告书,通报上述船舶该起行为,并要求公司做好相关整改、教育和管理工作。

近年以来,青岛海事局高度重视辖区行风政风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并发布了《青岛海事局外部“不诚信行为”管理工作须知》,建立了外部“不诚信行为”信息库,同时充分发挥纪检派驻优势,提前预警、重点监控。下一步,青岛海事局将加强与相关管理公司的回访,推进实施后续监管措施等工作,深化防范外部“不诚信行为”,着力净化海事外部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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