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申请书;
(2)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4)原《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适用于换发);
(5)原《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换发);
(6)述明理由的书面文件,以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适用于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