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11”轮3号副机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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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二、比选内容:“海巡11”轮3号副机维修 三、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最高限价:18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比选内容; 2、需具有相近类型船舶发电机维修经验,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或书面声明; 4、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人到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前台现场报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8:30-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前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青岛海事局0815会议室。
联系人:孙德福 电话:58663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局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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