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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表带你掌握船舶载运车辆相关要求

发布日期:2022-11-17  14:45 信息来源:法规规范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船舶载运车辆海上运输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特别是作为目前新能源汽车主流的锂电池驱动车辆,由于搭载大容量锂电池和大量电气设备,导致火灾风险和灭火难度明显增加,海上运输中的车辆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且危害较大。

在《国际危险货物规则》中,与车辆相关的运输条目有两个,UN3166(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或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或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或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以及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其危险类别均为9类,积载类为A,无包装要求。

对于车辆的范围,在《国际危险货物规则》中描述为:车辆是自推进装置,用于运载一人或多人,或用于运载货物。这类车辆的例子有电动汽车、摩托车、轻骑、三轮或四轮车辆或摩托车、卡车、车头、自行车(由电机驱动的脚踏车)和其他此类车辆(如平衡车或没有座位的车辆)、轮椅、打草机、自推进农用和建筑用设备、船只和飞机。这里包含了在包件中运输的车辆。此情形下车辆的零件可以与它的主体框架分离来装进包件中。

船舶载运车辆需严格按照《货物系固手册》进行装载和系固,稳性符合《船舶稳性报告书》或《船舶装载手册》的要求,载运车辆货物场所的消防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当载运车辆按照危险货物运输时,还应满足船舶持有《海上船舶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车辆与报告的情况一致、满足适运条件、装载处所符合适装证书要求等。

      有关船舶载运车辆其它相关要求见图表。

联合国编号及正确运输名称

要求汇总

3

1

6

6

 

3166

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

描述

主要为燃油车辆,例如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家用轿车

主要申报材料

1. 车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 申报委托材料;

3. 车辆检测报告、符合适运条件的说明等。(建议提供,以备海事执法人员核查)。

适运条件

1. 车辆的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不得有任何泄漏迹象;

2. 需防止所安装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短路和意外启动;

3. 燃料箱中易燃液体数量应不超过其容量的四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250L。

免除条件

1.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根据SOLAS74,Ⅱ-2/20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无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2. 燃料箱为空且已采取防短路保护措施(燃料箱和管路无需清洗和驱气)。

3. 燃料闪点≥38℃,燃料系统无泄漏,燃料箱中燃料含量≤450L,且安装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3166

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

描述

以燃气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燃料包括氢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主要申报材料

1. 车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 申报委托材料;

3. 主管当局出具的金属贮氢系统(如有)批准运输证明;

4. 车辆检测报告、符合适运条件的说明等。(建议提供,以备海事执法人员核查)。

适运条件

1. 需防止所安装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短路和意外启动;

2. 车辆的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不得有任何泄漏迹象;

3. 燃料箱的燃料截止阀需牢固关闭。

免除条件

3166

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

1.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根据SOLAS74,Ⅱ-2/20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无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2. 燃料箱为空,箱内正压力不超过

2bar,燃料截止阀或隔离阀已关闭并紧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3166

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

描述

燃料电池供电的电动汽车,利用气体燃料产生电力驱动车辆

主要申报材料

1. 车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 申报委托材料;

3. 主管当局出具的金属贮氢系统(如有)批准运输证明;

4. 车辆检测报告、符合适运条件的说明等。(建议提供,以备海事执法人员核查)。

适运条件

1. 需防止所安装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短路和意外启动;

2. 车辆的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不得有任何泄漏迹象。

免除条件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根据SOLAS74,Ⅱ-2/20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无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3166

燃料电池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

描述

燃料电池供电的电动汽车,利用液体燃料产生电力驱动车辆

主要申报材料

1. 车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 申报委托材料;

3. 车辆检测报告、符合适运条件的说明等。(建议提供,以备海事执法人员核查)。

适运条件

1. 需防止所安装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短路和意外启动;

2. 车辆的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不得有任何泄漏迹象。

免除条件

1.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根据SOLAS74,Ⅱ-2/20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无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3171

 

3171

电池驱动的车辆

描述

仅由湿电池组、钠电池组、锂金属电池组或锂离子电池组驱动的车辆

主要申报材料

1.车辆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 申报委托材料;

3. 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检测报告(锂电池车辆);

4. 车辆检测报告、符合适运条件的说明等。(建议提供,以备海事执法人员核查)。

适运条件

1. 需防止所安装电池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短路和意外启动;

2. 车辆的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不得有任何泄漏迹象;

3. 锂电池应满足《IMDG》2.9.4节的要求。

免除条件

1. 车辆积载于车辆处所、特种处所、滚装处所或滚装船的露天甲板或有关当局根据SOLAS74,Ⅱ-2/20条特别指定批准用于运输车辆的货物处所,且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压缩气瓶、蓄电池或燃料箱(如适用)无泄漏迹象。当用货物运输组件运输时,该免除不适用于滚装船的集装箱货物处所

2. 单独以湿蓄电池、干蓄电池或钠电池驱动的车辆,且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

备注1. 所有车辆免除《IMDG》中关于标记、标志、标牌和海洋污染物的规定。

      2. 对于混合动力车辆,按优先级顺序选择适用条目报告:燃料电池驱动>易燃气体驱动>易燃液体驱动>湿电池组、钠电池组及锂电池组驱动,例如易燃液体内燃机和锂电池组共同提供动力的混合动力车辆,须划为“UN3166车辆,易燃液体驱动的”,如果车辆由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内燃机驱动,则须被划为“UN3166车辆,易燃气体驱动的”。

      3. 车上电池、安全气囊、灭火器等必需的其他危险货物须紧固安装于车上,这些货物免除《IMDG》其它要求。

      4. 所有含锂电池车辆,锂电池需满足《IMDG》2.9.4节的要求,如车辆内使用的是预产原型电池或不超过100个电池的小批量试产电池,且车辆生产根据生产国或使用国的规定进行生产,电池无需满足2.9.4.1和2.9.4.7节的要求。

      5. 对于车辆的确定,车辆是自推进装置,用于运载一人或多人,或用于运载货物。这类车辆的例子有电动汽车、摩托车、轻骑、三轮或四轮车辆或摩托车、卡车、车头、自行车(由电机驱动的脚踏车)和其他此类车辆(如平衡车或没有座位的车辆)、轮椅、打草机、自推进农用和建筑用设备、船只和飞机。这里包含了在包件中运输的车辆。此情形下车辆的零件可以与它的主体框架分离来装进包件中。

      6. 通过内贸集装箱水路运输、以闪点<38℃的易燃液体驱动的新出厂商品汽车,如同时满足(1)车辆燃料箱中存有的燃料较少,且车内油量警示灯亮起;(2)车辆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3)车辆在集装箱内有效系固,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可按照普通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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