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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海上搜救中心印发县级海上应急救援队伍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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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东营市海上搜救中心在市政府领导下印发《县级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完善东营海域搜救应急能力水平。 《指导意见》是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打造“沿岸浅水海域由就近力量救助、近海海域由救援基地力量救助、恶劣海况由国家专业力量救助”的全域救助体系为目标,立足东营市各县区海上应急救援能力现状,着力解决沿岸浅水海域救助能力薄弱、救助力量分布不平衡问题。《指导意见》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快速的原则,规范各县区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1+1+N”区域快速响应救援模式,即1 艘政府公务船或政府购买服务可24小时参与救援的常备应急值守船舶、1 个配备应急物资的海上应急救援站、N 艘渔业船舶、运输船舶、拖轮等兼职救援应急值守船舶,有效提升我市沿岸浅水海域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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