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类毕业生参加适任考试有哪些方面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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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 规则”(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表注4 规定: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2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参加适任考试: (1)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 (2)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教育培训质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类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 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的适任考试。 (3)正在接受航海类教育的学生可以在毕业或者结业前 12个月内相应地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免于参加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岗位适任培训。 具体可以关注“20 规则”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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