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初次申请) (1)海员外派机构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4)3名以上熟悉海员外派业务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专职管理人员的材料; (5)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复印件; (6)海员外派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船员服务质量、人员和资源保障、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延续申请) (1)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延续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3)3名以上熟悉海员外派业务管理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具有国际航行海船管理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具有两年以上海员外派相关从业经历的专职管理人员的材料; (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5)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复印件; (6)海员外派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船员服务质量、人员和资源保障、教育培训、服务业务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变更申请) (1)《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四)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年审) (1)海员外派机构年审申请表; (2)年审报告书,包含海员外派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各项制度有效运行以及本规定执行情况。 (五)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注销申请) (1)《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 (2)《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3)法人依法终止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法人注销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