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提供一份 (一)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需提交材料: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新建立或重新运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公司); 3.安全管理手册(电子版); 4.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清单(电子版); 5.6个月内实施满足ISM规则/NSM规则全部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计划(扫描件); 6.公司所属及管理的所有船舶清单(电子版)(如有); 7.其他国家或地区主管机关出具的审核发证请求(委托)函(扫描件)(申请人如为拥有或者经营、管理非五星旗的该国家或地区船舶的中国法人)。 8.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时)。 (二)公司《符合证明》签发、年度审核签注及换发需提交材料: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上次审核以来对安全管理体系的修改情况说明(扫描件)(如有修改); 3.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扫描件); 4.公司所属及管理的所有船舶清单(电子版);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时)。 (三)《符合证明》年度签注需提交材料: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上次审核以来对安全管理体系的修改情况说明(扫描件)(如有修改); 3.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扫描件); 4.公司所属及管理的所有船舶清单(电子版);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