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均提供一份 1.《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签发: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与该船有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清单(电子版); (3)公司在3个月内对该船实施内部审核的计划(扫描件); (4)船舶管理协议复印件(代管船舶)(扫描件); (5)船舶之前两次持有的《安全管理证书》和/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复印件或情况说明(免于提交); (6)代管船舶评估报告(扫描件); (7)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扫描件)。 (8)公司选择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申办《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仅需提交《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和生效的《海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件)。 2.《安全管理证书》签发: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上次审核后与该船有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如有修改)(扫描件); (3)最新的船长安全管理体系复查报告(扫描件); (4)船舶管理协议复印件(代管船舶)(扫描件); (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委托时)。 3.《安全管理证书》中间审核签注及换发: (1)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申请(扫描件); (2)与该船有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清单(电子版); (3)上次审核后与该船有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如有修改)(扫描件); (4)最新的船长安全管理体系复查报告(扫描件); (5)船舶管理协议复印件(代管船舶)(扫描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