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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 创新发展 山东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大学在青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 2024- 03- 11   15: 42 信息来源: 宣传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战略部署,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3月8日,山东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大学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青岛正式举行。山东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海宇,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单红军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前,双方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加强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维护海运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助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结合智能航运发展和“绿色港口”建设等新形势,从人才培养、就业指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战略研究、海事履约、党建文化等多方面开展了深度交流。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育人、创新发展”的原则,在六大方面开展广泛深度合作。一是联合开展科研课题攻关。推进双方创新工作室、科研实验室等协同合作,加强重大科研课题联合策划、申报、研发。二是携手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共同开展“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相关配套研究。三是协同助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聚焦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手段,共同推进制度性、技术性减排,共同提升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国际履约和战略研究合作。聚焦服务国家和区域、行业发展,共同培育涉海领域国家高端智库,共同产出服务国家决策及海事事业发展的咨政成果。五是共同推进海事人才培养。共同畅通海事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学习培训和干部职工个人学历教育渠道,合作推进应届毕业生实习就业和海事人员招录。六是合力开展党建文化共建。加强党建、文化、宣传思想等方面合作,共同开展航海文化、海事文化、水上安全知识宣教等文化建设。

山东海事局作为交通运输部派驻山东的海上交通安全主管机关,承担着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和人民利益等重要职能,在保障海运物流链供应链安全畅通和促进航运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连海事大学作为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拥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此次,山东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是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开路先锋的时代大潮中,塑造“新质生产力”的强强联合,谱写了社校合作的新篇章。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和大连海事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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