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行进出港报告应满足什么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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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应于4小时前向预计驶离或抵达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航程不足4小时的,应在驶离的同时报告下一港进港信息。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抵达后立即报告出港信息。 (2)重大活动期间,船舶应根据活动期间特殊要求进行进出港报告。 (3)因无通信信号覆盖导致无法按照规定于4小时前通过信息平台或系统报告的,船舶应在通信信号恢复后立即报告,并注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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