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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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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实施机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适用对象:拟从事船员培训的机构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培训业务,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船员培训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子项:

1.船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2.引航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一)船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许可条件:

1.有符合船员培训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与船员培训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4.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提交材料:

船员培训机构许可(初次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船员培训机构许可(变更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9)变更理由说明。

船员培训机构许可(延续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船员培训机构许可(注销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法人依法终止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法人注销证明文件。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

许可结果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可否网办:

办理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

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引航员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许可条件:

1.有符合船员培训要求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2.有与船员培训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3.有健全的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

4.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

提交材料:

引航员培训机构许可(初次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引航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引航员培训机构许可(变更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涉及培训地点变更时);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9)变更理由说明。

引航员培训机构许可(延续申请)

1)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

4)教学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5)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规、技术资料的配备情况说明;

7)船员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制度文本;

8)符合规定的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的证明材料。

引航员培训机构许可(注销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法人依法终止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法人注销证明文件。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许可证》

许可结果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可否网办:


办理地址、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烟台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35-5136020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烟台海事局政务中心

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

0535-5136108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济南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31-58671239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济南海事局政务中心

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8

0531-5867128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青岛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32-58761716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青岛海事局政务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7

0532-58663907

工作日8:30-17:00

董家口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32-58663233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董家口海事局政务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区港润大道88号董家口航运中心

0532-8418888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日照海事局

监督电话

0633-7989661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日照海事局政务中心

日照市北京路277号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三楼

0633-7989813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威海海事局

监督电话

06315207894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威海海事局政务中心

威海市海滨南路2

0631-3851662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潍坊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36-3083018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潍坊海事局政务中心

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6789

0536-308303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东营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46-6070023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东营海事局政务中心

东营市府前大街124

0546-6070030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

滨州海事局

监督电话

0543-8191612

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

滨州海事局政务中心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路606

0543-8191619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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