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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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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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实施机关:直属海事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适用对象:船员培训机构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船员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单位从事海船船员培训业务进行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海船员〔2019〕310号)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则的主管机关,并作为审核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海事管理机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作为审核机构,在主管机关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培训机构的船员培训项目分属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管理的,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机构由主管机关指定,审核工作由审核机构会同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共同实施。 子项:无 确认条件: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符合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 3.质量管理活动覆盖培训机构开展船员培训的全过程,且符合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 4.无重大不符合项。 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初次审核)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清单; (5)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情况报告; (6)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报告; (7)各船员培训项目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能保障培训质量的情况说明。 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间审核)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 (5)各船员培训项目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能持续保障培训质量的情况说明(适用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换证审核)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报告;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 (5)各船员培训项目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相关要求能持续保障培训质量的情况说明(适用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审核(附加审核) (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修改情况说明; (4)各船员培训项目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以及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相应要求能保障培训质量的情况说明(适用培训机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办理时限:审核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 办理结果:符合要求的,予以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做相应的签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做相应的签注并说明理由。 可否网办:否 办理地址、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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