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圆满完成入春以来最强极端恶劣天气防抗工作 |
||||
|
||||
2025年4月11日-14日,山东海事局辖区迎来今年入春以来最强极端恶劣天气。受气旋和强冷空气影响,预报渤海、渤海海峡和黄海中部北风8-9级阵风10-11级局部12级。为确保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山东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系列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此次海上极端恶劣天气防抗工作,期间没有发生险情事故,辖区水上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防抗极端恶劣天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山东海事局迅速贯彻落实部海事局、部应急办和省政府安委办视频调度会议精神,4月11日、12日和13日连续三天分别组织分支局召开全局大风防抗视频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防范极端恶劣天气部署要求,对防范应对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二是强化应急响应,全力做好应急力量预置和救援准备。大风期间,山东海事局启动二级防御响应,充实备勤力量,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力量预置,协调专业救助直升机2架,专业救助船舶7艘,10艘40米级以上海巡船艇随时待命;每日4次对各分支局工作开展情况点调,掌握分支局辖区海上交通安全情况,传达上级工作部署,确保一旦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强化协同联动和预警预防。一是聚焦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4月10日,山东海事局联合天津、河北、辽宁和连云港海事局共同发布海上重大风险提醒,协同开展重点船舶交通管控和避风引导,对山东半岛北部海域避风资源进行统筹,联合做好“风前、风中、风后”一体化交通组织。对外省驶入辖区船舶进行点对点重点督促;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渔船返港避风工作督导,对在外渔船进行召回,共同做好渔船大风防抗工作;督促港口、代理等做好预到港船、在港船避风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风期间严禁船舶冒险开航。二是强化预警预防,科学禁限航措施。4月10日,山东海事局以省海上搜救中心名义发布了海上风险橙色预警信息,通过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有效途径向港航企业、海上船舶及时传递预警信息,提醒进出山东辖区船舶、山东籍船舶和过往船舶提前采取防抗措施。严格交通管制,大风期间,辽鲁客运于11日15时停航,滨海旅游、陆岛运输航线全线停航,中韩客箱班轮(烟台-韩国)停航;海上施工船舶全部停航、撤离人员1062人,其中在施工区避风无动力施工船6艘,均已采取避风措施。三是加强内部协同,充分发挥三级大交管中心联动作用。打破山东沿海地市区域限制,发挥山东海事局大交管、北部大交管、东部大交管和南部大交管的调度和协同联动作用,统筹山东半岛北部和南部避风资源,实施山东沿海七地市全域海上交通组织,统筹协调解决跨分支局船舶避风难的问题,加强船舶避风引导,在成山头水域设置“预控”线和“管控”线,对北上中小型船、空载船等实施单船重点服务提醒,引导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风;加强预抵港船管理,指导船舶调整航行计划,尽早落实避风水域。期间对辖区640艘锚泊船舶均设置了走锚预警并加强点验。 三、突出重点,强化跟踪提醒。一是主动防范,强化全程管控监护。提前筛查100米以下的中小型船舶,合理安排合适水域进行避风;加强信息播发、锚泊监护,针对在航船舶及过路船舶,重点提醒并引导至安全水域避风;增派专人专台利用海上风电平台监测系统对海上平台进行全时段重点监控。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强化船舶点验。充分利用“智慧海事”、船讯网、船视宝等系统掌握辖区船舶动态,对“四类重点船舶”进行再提醒、再跟踪、再掌握;强化锚泊船舶点验,加强走锚等异常行为感知。三是做好风后疏港,科学实施交通组织。14日1630时,山东海事局以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名义解除了大风橙色预警;1700时解除了二级防御响应;督促各分支局做好风后船舶交通组织管控,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共同做好渔船集中进出港交通组织;加强与港口、引航等部门联动,合理制定进出港计划,避免船舶流量剧增造成碰撞险情事故发生。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将对本次大风防抗工作进行复盘总结,进一步固化良好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防范极端恶劣天气的能力与水平,持续推动山东海事海上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