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24〕167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培训合格证损坏、遗失或船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时,持证人应当向原证书签发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补发或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