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海事局 连云港海事局联合发布黄海中部南部水域航路 |
||||
|
||||
|
为进一步规范黄海中部、南部水域船舶航行秩序,引导船舶使用航路,2026年4月20日,山东海事局与连云港海事局联合发布黄海中部、南部水域航路,标志着山东沿海航路规划工作取得重要成果,辖区海上交通资源管理与安全保障进入新阶段。 本次发布的航路共46条,其中山东辖区33条,连云港辖区13条,选划过程严格遵循部海事局《沿海公共航路指南》确定的全国沿海公共航路总体框架,系统整合山东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辖区原有分散航路,并将其与南北大通道进行了有效衔接,范围覆盖威海、烟台、青岛、日照、连云港及江苏北部相关港区,形成了“从北向南、从港口向外延伸、先干线后支线”的完整航路体系。 此次航路划定标志着辖区海上交通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迈出重要一步,对有效引导船舶交通流,提升通航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山东海事局与连云港海事局辖区水域相接、航路互联互通,通过联合发布的形式,能够确保航路规划的区域一致性和执行效力,为后续开展海上交通协同监管、联合应急处置等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此次航路划定也进一步统筹了海上交通资源,实现了航路与其他用海活动区域的物理分隔,为船舶航行提供清晰规范的通道,有效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山东海事局将加强航路使用安全监管,督促船舶规范使用航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优化航路运行机制,加强交通组织协调,提升整体通航效率;推动航路网协同共建共用,推进信息共享与联合管控,更好发挥区域航路网络整体效益;广泛开展航路宣传与引导,向航运企业、船员及相关单位普及航路知识,提高航路使用规范性,共同营造安全、有序、高效的海上交通环境。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