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关于加强乡镇自备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集已结束)
发布日期: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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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规范乡镇自备船舶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安全,有效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结合我省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山东海事局代起草制定了《山东省关于加强乡镇自备船舶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6年5月13日前在线反馈或邮件反馈至sdhsjcbc@sd.msa.gov.cn。
山东海事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