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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解读
本期在线访谈栏目为您邀请到的是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刘磊处长,跟大家就山东海事局《关于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访谈时间:
2020-05-21 10:00:00 -- 2020-05-21 10:40:59
主题嘉宾: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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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线访谈栏目为您邀请到的是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刘磊处长,他跟大家交流的是山东海事局《关于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刘处长您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
[05-21 09:59]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05-21 10:01]
主持人
今年3月,山东海事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先请您谈一下相关背景。
[05-21 10:05]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主要基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山东海事局党组落实党中央社会治理要求的具体行动。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并指出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新形势下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的迫切要求。二是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全面推进山东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部署,交通运输部提出加快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山东省要求全面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海洋强省建设,部海事局提出了“交通强国、海事一流”,我局工作报告也提出把全面推进山东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在交通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走在前列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具体实践。三是实施网格化管理是推进动态监管规范化、监管责任具体化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我们依托VTS、CCTV等技术手段、海上巡航执法等方式,按照网格化管理与服务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海上动态监管执法,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开展不平衡、责任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综合执法效能不高等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动态监管内容、方式方法和标准、强化动态监管运行和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海上动态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构建现代化动态监管体系。
[05-21 10:10]
主持人
既然是深化实施,那就说明2012年实施的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请问具体都有哪些问题?
[05-21 10:11]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实施以来,尽管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职工甚至是领导干部对网格化管理理论不熟悉,对网格化管理定位不准确,有的甚至认为网格化管理是枷锁,增加了责任风险。现实中就发生了有职工因失渎职被追究责任,而有的同志却归咎于网格化管理的原因。二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有些是责任不明晰,有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当然也有制度设计不合理的情形。三是运行管理不到位。各单位对网格化运行情况评估改进不及时,网格一划了之,管理要素变化了,监管措施未发生相应改变,督促考核也不到位、流于形式等等。
[05-21 10:24]
网友 游客
刘处长,您好!据我所知,山东海事局2012年即实施了网格化管理与服务,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您能介绍一下吗?
[05-21 10:26]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2019年,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局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评估。经过评估,系统内外专家一致认为我局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提高了管理效能,促进了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水域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对监管对象实施全面监控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差异化监管,我局一线监管执法力量比重持续加大、配备更加合理;VTS、AIS等远程监控设施设备大量使用,动态、精准捕捉目标干预管理成为现实;动静协同的综合指挥系统的推广应用,整合了分散的力量,提高了监管效能。2012-2019年,有力保障了546.4万艘次商船、2.63亿人次旅客和24.3亿吨危防货物的安全运输,辖区未发生死亡失踪30人以上群死群伤和重大船舶污染事故,险情、事故数量保持在历史低位。二是推进了管理创新,提高了管理水平。网格化管理明显改变了大家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监管范围实现了从“点的监管”向“面的治理”的突破,监管模式完成了由“动静分离”向“动静协同、以动为主”的进化,治理方式由粗放型、汗水型向精细化、智慧化转型升级。网格化管理与服务也成为了各单位、各部门的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大家开展了一系列的软课题研究和信息化建设,使我局对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规律把握更清晰,对网格的监控监管手段更丰富,对网格安全事件的把控更精准。比如,我局开发推广了山东沿海客船动态监控系统,率先在系统内实行了对253 艘乘员30 人以上客运船舶全程监控。威海局创新实施“运行模式扁平化、综合治理网格化、现场执法清单化”的海事处动态执法模式,烟台局创新建立了以两级指挥中心为枢纽,机关业务部门和现场执法单元为两翼的动态监管模式,等等。这些都是我局在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道路上迈出的坚实步伐。
[05-21 10:32]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新版指导意见有哪些改进或者变化的地方?
[05-21 10:38]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新版意见以“交通强国,海事一流”为目标追求,总结了基层好的实践经验,考虑了辖区实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网格责任体系。明确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全局管辖区域划分为分支局层、海事处或分支局职能部门层和执法大队层三个层次。相关层级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相应责任区域的网格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的网格也设置相应的责任人,让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或岗位。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网格等级划分。完善了网格等级划分标准和方法,对网格等级划分因子进行了简化归类,从监管对象、通航环境、险情事故、环境敏感度四个主要方面进行定量、定性评估,来确定网格等级。既提高了可操作性,也为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动态监管内容。明确了网格动态监管“三巡”内容,就电子巡航、现场巡查、空中巡视(“三巡”)的内涵、重点、方式、内容等进行了明确,并梳理编制了网格“三巡”动态监管清单模板为基层实施提供指导。这里重点说明一下,由于各分支局具体情况差别较大,网格“三巡”标准由分支局结合实际确定,局里不再统一规定,但局会组织对各分支局确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网格化运行机制。意见强化了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要求。总结威海、烟台等地近年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实践和经验,提出了建立网格闭环管理、差异化监管、定期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的最低要求,同时鼓励分支局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完善相关机制。五是进一步强化了网格化运行管理。为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制定了《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包括网格划分图、“三巡”清单和相关工作机制等。
[05-21 10:42]
主持人
根据刚才刘处长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的背景,认识到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是山东海事局探索海事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也了解了深化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非常感谢刘处长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网友们的关注,本期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次再见!
[05-21 10:42]
山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刘磊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05-21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