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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解读
本期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到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邵广宝处长,与大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进行交流。
访谈时间:
2021年07月02日 16:00 - 16:40
主题嘉宾: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邵广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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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解读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在线访谈。今天我们为您邀请到的是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邵广宝处长,与大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进行交流。邵处长,您好。
[2021-07-02 16:01:25]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2021-07-02 16:02:06]
[ 主持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简称《小船办法》)于2021年8月1日实施,首先请邵处长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近年来山东海事局《小船办法》修订情况。
[2021-07-02 16:03:49]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好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规则》分别于2011年、2020年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山东海事局依据这一上位法的调整情况,及时收集辖区航运企业和船员在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方面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研判辖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管理情况,切实规范沿海小型船舶船员管理工作,开展了修订工作:1、2017年,针对辖区陆岛运输客运船舶实际、航运企业反馈扩大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用范围等需求,我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将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用范围由未满100总吨、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船员调整到500总吨及以下、750千瓦及以下船舶上任职船员;确定在客船或者滚装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应持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要求;突出船舶操纵与避碰考试的重要性,将驾驶员船舶操纵与避碰考试科目及格线由60分调整为70分。修订后的《小船办法》,满足辖区航运企业100-500总吨、220-750千瓦船舶配员需求,进一步加强了辖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2、2019年,结合辖区100总吨以下、220千瓦以下小型海船实际情况和近岸航行特点,减免在客船上任职的驾驶员、轮机员和驾机员有关持有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高级消防、精通急救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等培训合格证的要求;修订并颁布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大纲,完善考试题库,并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远程考试组卷系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远程考试管理平台,实现了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计算机终端考试,提升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考试规范化管理水平。《小船办法》的每次修订对提高辖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021-07-02 16:10:52]
[ 主持人]
邵处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小船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
[2021-07-02 16:11:20]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2020年11月1日,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颁布实施。《小船办法》与《20规则》相应条款存在表述不一致等情形,主要表现在:一是《20规则》首次明确了“小型海船船员”是指在未满100总吨、未满220千瓦船舶上任职的船员,我局《小船办法》中“小型海船船员”是指500总吨及以下、750千瓦及以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与《20规则》规定不一致。二是《20规则》首次对满足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免除知识更新培训,我局《小船办法》中满足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还须知识更新培训,与《20规则》不一致。三是取消船员服务簿行政许可后,《船员条例》增加了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并要求在船船员都要持有适任证书,但我局《小船办法》对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无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小船办法》进行再次修订,主要解决《小船办法》规范性文件名称问题、满足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免除知识更新培训等问题,保障《小船办法》满足法规规定要求,切实解决航运单位和广大船员实际需求。为确保修订后的《小船办法》更加符合辖区实际,更好服务于山东小型海船船员队伍发展,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修订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调研,充分考虑了辖区实际,并借鉴了其他直属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管理的成熟经验。二是《小船办法》修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流程,多次最大广度地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修订完善,将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2021-07-02 16:16:48]
[ 主持人]
邵处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小船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2021-07-02 16:17:37]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好的。本次《小船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修订规范性文件名称,确定适用范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取得航行和轮机值班适任证书进行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二是增加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申请参加适任考试者,应当按照公布的申请程序向考试发证机关提供下列信息中增加了“相应培训证明和海上任职资历”要求,与《20规则》一致。2、增加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后3个月内可向考试发证机关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规定,与《20规则》一致。3、增加持有过期3个月及以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规定,与《20规则》一致。4、增加了持有军事船舶副机电长,渔业船舶一等、二等和三等适任证书申请《小船办法》适任证书的相关规定,与《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中职务和船舶等级一致。5、增加在特殊船舶上任职的驾机员应取得相应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要求。三是删除部分条款,主要包括:1、取消满足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还需知识更新培训相关要求,与《20规则》一致。2、取消船员持有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取得的海上服务资历,仅适用于依照《小船办法》进行的船员培训、考试以及适任证书签发等活动相关限制。与《20规则》持有小型海船持有适任证书可以晋升沿海三等证书相关规定一致。四是其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1、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将“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改为“年满 18 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与《20规则》一致。2、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成绩调整为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与《20规则》一致。3、将“在客船上任职的海船船长、高级船员、驾驶员、轮机员和驾机员,其适任证书应按相关规定取消对客船的限制”中“高级船员”改为“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描述更准确。4、明确除持有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外,在沿海小型船舶上服务的其他船员应按《20规则》取得不参加航行和轮机长值班适任证书的要求。
[2021-07-02 16:24:01]
[ 主持人]
谢谢您对本次《小船办法》修订内容的详细介绍。邵处长,很多网友非常关心过期或失效多年的适任证书,是否可以恢复再有效,请您介绍一下。
[2021-07-02 16:25:28]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好的。对过期或失效多年适任证书可以恢复其适任证书有效。持有已过期或失效的沿海小型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者,按照《小船办法》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知识更新培训,通过规定的职务晋升项目实际操作考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后,可申请其相应的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2021-07-02 16:29:47]
[ 主持人]
最后,请邵处长谈一谈山东海事局加强辖区小型海船船员管理相关举措。
[2021-07-02 16:31:05]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好的。2021年,山东海事局印发了《山东海上客运船舶船员素质提升行动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开展山东海上客运船舶船员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山东海上客运安全监管,促进客运船舶船员队伍素质及能力提升,推进海上客运本质安全工程。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小船办法》,严格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确保船员适任,全面提升辖区沿海小型船舶船员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辖区沿海小型船舶配员、船员值班和应急能力等监督检查,实现沿海小型船舶船员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更好服务于山东小型海船航运发展,维护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21-07-02 16:35:17]
[ 主持人]
谢谢邵处长。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这里结束了,谢谢大家。
[2021-07-02 16:36:46]
[ 山东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 邵广宝]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2021-07-02 16: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