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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介绍
本期的在线访谈邀请到山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段爱斌处长,和大家交流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有关情况。
访谈时间:
2022年05月11日 10:00 - 10:40
主题嘉宾: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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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介绍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山东海事局船舶监督处段爱斌处长,和大家交流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有关情况。段处长,您好! 欢迎您做客在线访谈。
[2022-05-11 09:59:09]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和大家在这里进行交流。
[2022-05-11 10:02:09]
[ 主持人]
段处长,请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出台的背景。
[2022-05-11 10:02:49]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山东省作为海洋大省,港航经济发达,注册登记海船艘数、总吨位均居全国前列。当前,国际国内航运市场需求旺盛,船舶周转速度日益加快,航运企业对缩短船舶办证时间、提高船舶营运效率诉求较高。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优化航运发展服务环境,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力,打造青岛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山东海事局高度重视,聚焦航运企业反映强烈的船舶检验、登记办证过程中存在的环节多、流程复杂、耗时长等问题,将“积极探索辖区船舶不停航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相关工作”列为全局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任务之一,着力解决航运企业发展难题。船舶监督处作为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船检处、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船舶检验、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流程,深入分析目前船舶检验、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的优化改进措施。历经多轮内外征求意见、修订完善,2021年10月19日,山东海事局联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中国船级社青岛分社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推行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航运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助力山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5-11 10:05:07]
[ 主持人]
段处长,请介绍一下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的主要内容。
[2022-05-11 10:08:58]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这项机制主要包括两项核心内容:一是推行“先行检验、检证分离”的船舶检验新模式。船舶检验机构依船舶所有人申请,在办理海船新建及转籍登记业务前先行开展实船现场检验工作,现场检验工作与证书签发程序进行分离。对新建海船,船舶检验机构在现场检验合格后,凭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名核定书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对转籍海船需要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船舶检验机构在现场检验合格后,凭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海船登记预审意见书》替代所有权登记证书对船舶所有权进行核验,并据此签发船舶检验证书。二是推行“容缺预审、并联办理”船舶登记新模式。船舶登记机关依船舶所有人申请,在办理海船新建及转籍登记业务时,凭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替代船舶检验证书对船舶技术参数进行预审。办理海船转籍业务的申请人向新旧船舶登记机关同步申请转籍登记手续,新旧船舶登记机关通过容缺受理、并联办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海船转籍登记“无缝衔接”。
[2022-05-11 10:14:28]
[ 主持人]
段处长,请介绍一下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的适用范围。
[2022-05-11 10:16:07]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这项机制适用于(拟)在山东海事局及其分支局登记的20米及以上海船,因海船新建及船舶所有权变动、船舶所有人住所或船舶航线变更需要在山东辖区办理的不涉及山东省外船舶检验机构、船舶登记机关的船舶检验、登记事项。
[2022-05-11 10:18:03]
[ 主持人]
段处长,请问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2022-05-11 10:21:39]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实行申请人自愿申请原则。办理海船转籍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根据转籍检验、登记的预期办结时限预留足够的证书有效时间。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公司及其所属船舶,不适用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不诚信行为,终止“不停航办证”流程,转入一般程序办理,且2年内不得适用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
[2022-05-11 10:23:50]
[ 主持人]
段处长,请您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海船新建检验登记办理流程?
[2022-05-11 10:24:11]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好。第一步,先行检验。船舶建造完工后,本地建造船舶由建造地的船舶检验机构向拟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出具《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异地建造船舶,需要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转出、转入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国内航行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办理,由转入的船舶检验机构向拟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出具《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不需要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由建造地的船舶检验机构向拟登记的船舶登记机关出具《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第二步,登记预审。船舶登记机关凭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替代船舶检验证书对船舶技术参数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证书核发的预审。预审应当按照《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有关船舶登记审批流程办理,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三步,证书签发。船舶检验机构签发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机关收到船舶检验证书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发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2022-05-11 10:29:16]
[ 主持人]
段处长,请您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海船转籍检验登记办理流程?
[2022-05-11 10:30:51]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好。第一步,先行检验。拟登记船籍港的船舶检验机构以船舶识别号作为唯一标识,先行对船舶开展现场检验,检验合格的,向新船舶登记机关出具《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第二步,登记预审。注销登记预审:原船舶登记机关在暂不收回船舶国籍证书的情况下对船舶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进行预审,相关海事管理机构也一并对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注销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原船舶登记机关通知新船舶登记机关。预审应当按照《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有关船舶登记审批流程办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正式登记预审:新船舶登记机关收到原船舶登记机关注销登记预审意见和《海船检验合格通知书》后,对船舶名称核定、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核发进行预审,相关海事管理机构也一并对船舶电台执照、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MMSI)核发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新船舶登记机关通知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预审应当按照《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有关船舶登记审批流程办理,并做好相关记录。新船舶登记机关收到原船舶登记机关注销办结通知后,核定船舶名称,相关海事管理机构核定船舶电台呼号、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新船舶登记机关向拟登记船籍港的船舶检验机构出具《海船登记预审意见书》。第三步,证书签发。检验证书签发:拟登记船籍港的船舶检验机构收到新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海船登记预审意见书》后,向新船舶所有人签发新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书签发:原船舶登记机关收到新船舶登记机关的登记预审意见后,办理注销登记,签发《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船舶所有人同意该轮在转籍过程中持本证书从事航行、停泊、作业活动。该轮转籍过程中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已在与新船舶所有人签定的有关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书中明确。”转籍过程中,船舶可继续持有效的原船舶国籍证书和原船舶检验证书航行、停泊、作业。原船舶登记机关完成注销登记后,通知新船舶登记机关,并于当日内将《船舶登记档案清单》、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或住所地、航线变更证明材料上传至船舶登记系统。登记证书签发:新船舶登记机关收到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核对相关材料无误后,签发船舶登记证书。新船舶所有人领取证书时,应当补齐相关材料,新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将原船舶国籍证书收回,并寄回原船舶登记机关。
[2022-05-11 10:37:30]
[ 主持人]
段处长,请您介绍一下海船新建检验登记办理时限?
[2022-05-11 10:38:40]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好。已建立检验结果互认机制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申请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籍检验和证书签发工作;未建立检验结果互认机制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检验申请受理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籍检验和证书签发工作。原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所有权、国籍注销登记预审工作。自收到新船舶登记机关的登记预审同意意见后,应当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工作。相关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注销预审工作。自收到新船舶登记机关的登记预审同意意见后,应当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工作。新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完成预审工作,收到原船舶登记机关注销办结通知的当日核定船舶名称,相关海事管理机构也应当同时核定船舶电台呼号、船舶水上移动业务标识码,新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当日向船舶检验机构出具《海船登记预审意见书》。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当日通知船舶登记机关。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船舶检验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签发登记证书,原则上船舶登记证书签发日期应当与船舶检验证书签发日期保持一致。
[2022-05-11 10:43:07]
[ 主持人]
段处长,请问制定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新机制有效运行?
[2022-05-11 10:44:28]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山东海事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根据航运公司管理、船舶运行及信用情况等指标,建立健全申请人的诚信档案。二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核查发现有不诚信行为的,对申请人进行警示约谈,并向相关航运公司通报。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强化海事、船检业务协同,建立健全跨单位、跨业务领域、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当机制,商定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方式,并确定联络人负责相互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形成监管合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力营造守信有激励、失信必惩戒的社会氛围。
[2022-05-11 10:46:50]
[ 主持人]
段处长,请问山东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2-05-11 10:47:17]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好。推行海船新建及转籍检验、登记“不停航办证”新机制,是山东海事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服务山东“海洋强省”重大战略,服务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山东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导向,聚焦航运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极大提升了船舶检验、登记办事效率,赢得了辖区港航企业的广泛赞誉。2022年1月,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东营辖区另一家公司的船舶,需要办理原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的注销和新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的登记。东营海事局在确认其满足“不停航办证”适用范围后,联合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不停航办证”新机制工作流程,进行了材料预审,并联办理,最大限度地压缩了船舶检验、登记办证时间,将办理时限由44个工作日压缩至一天内完成,在船舶检验机构签发《船舶检验证书》同日内完成了原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的注销及新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等船舶证书的签发,确保了船舶所有权转移不影响船舶航行、作业,赢得了港航企业“创新工作、服务航运、高效优质、彰显专业”的高度评价。
[2022-05-11 10:53:54]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为导向,加快转变管理与服务理念,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更高的站位、更积极的作为,努力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卓越的海事服务保障。
[2022-05-11 10:54:55]
[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段处长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见!
[2022-05-11 10:55:10]
[ 山东海事局船舶处处长 段爱斌]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2022-05-11 10: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