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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解读释义
    

本期在线访谈邀请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跟大家解读释义。

 

 

 

 

 

 

 

 

 

 

 

 

 

 

 

访谈时间: 2018年12月21日 10:00 - 11:00
主题嘉宾: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张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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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解读释义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在线访谈栏目为您邀请到的是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张大秋同志,他跟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解读释义。张处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在线访谈。  [2018-12-21 10:22:23]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2018-12-21 10:22:38]
    [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5规则》)已经于2016年5月1日对正式生效,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0规则》)同时废止。首先请张处长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规则》的修订背景。   [2018-12-21 10:23:16]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好的。
《10规则》于2010年颁布实施,对规范内河船员考试和发证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内河航运和船员队伍的变化,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内河航运的发展需要。主要表现在:第一,内河船舶吨位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船员操纵大型船舶在内河航行的技能需要加强,有必要调整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类别以及船员职务设置,提升考试的针对性,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客观变化;第二,内河船员职业吸引力下降,年龄结构需要优化,进一步鼓励内河船员职业教育,提升内河船员的行业吸引力;第三,内河船舶船员协同管理系统及考试管理系统的开发及逐步完善,船员个人信息、考试信息、动态信息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了船员管理信息共享。本次修订的原则主要有:第一,简政放权。明确各级管理机构职责,贯彻差异化管理理念,发挥各类机构的能动性,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第二,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考试发证规则与船员值班规则、船舶配员规则的协同,并考虑海船船员与内河船员适任能力的对接;第三惠民利民。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功能,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为相对人提供便利。  [2018-12-21 10:24:31]
    [ 主持人]张处长,您能否对《15规则》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2018-12-21 10:24:47]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好的。
《15规则》共四章,33条。具体内容有为:第一章是总则。包括本办法的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主管机关和职责的规定。第二章讲述的是适任证书的申请和签发的具体要求。包括《适任证书》记载的基本内容、类别,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的条件,特殊培训要求,《适任证书》再有效要求,申请《适任证书》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禁止申请《适任证书》的情况;第三章讲述的是适任考试的规定。包括适任考试的种类,申请考试需要提交的材料,补考规定,以及考试成绩的公布和有效期等;第四章是附则,包括对相关用语含义的解释,符合要求的培训教育机构的毕业生申请适任证书的要求,以及生效日期等内容。  [2018-12-21 10:27:46]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本次修订是在《10规则》的章节框架基础上,对应适应内河航运发展和船员队伍发展的内容进行局部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大型船舶任职要求。考虑到内河船舶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为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对在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任职的船长、驾驶部职务船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内河船舶有大型化发展的趋势,但对于主机功率在50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船舶机舱配置的设备种类基本相近,轮机部船员的适任能力基本一致,所以对500千瓦及以上内河船舶轮机部船员未做新的调整。二是船员水上服务资历。AIS、电子江图等内河船舶助航设备和技术越来越智能化,船舶机舱设备稳定性也越来越高,岸基支持更加专业化,船员获取知识和能力所需的时间在缩短。基于此,对于内河船员职务晋升的水上服务资历进行了调整。三是任职通道。对内河船员任职通道的优化和调整,明确海转内、军转内,渔转内申请《适任证书》的要求,以有利于船员资源的市场储备、自我调节和优化配置。四是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机构。内河船员由于工作的原因,工作范围并不局限于某一个固定区域,船员回原发证机构办理证书带来的长时间离船会一定程度上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从保障船舶正常营运和方便船员的角度考虑,修订后的规则规定,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或者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可以向具有相应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大大降低了船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同时,为了配合《15规则》的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16〕232号)、和《关于公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的通知》(海船员〔2016〕233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18-12-21 10:32:34]
    [ 主持人]张处长,《15规则》生效以后,《10规则》的《适任证书》是否继续有效?  [2018-12-21 10:32:51]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2015年5月1日前签发的《适任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适任证书》所适用的职务、船舶吨位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按证书记载的要求执行。2015年5月1日后不再签发《10规则》的《适任证书》。重新签发、晋升签发以及原有的《适任证书》遗失或污损补发,发证机构核发的均为《15规则》的新版《适任证书》。  [2018-12-21 10:33:38]
    [ 主持人]请问张处长, 重新签发《适任证书》所要求的水上服务资历调整了吗?  [2018-12-21 10:33:57]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对重新签发《适任证书》时的水上服务资历要求进行了调整,《15规则》规定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内的水上服务资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累计不少于12个月;(二)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累计不少于3个月;(三)《适任证书》持证人的任职与其《适任证书》所载类别相对应,但职务低一级,或者与其《适任证书》所载职务资格相对应,但类别低一级,累计不少于12个月。  [2018-12-21 10:35:07]
    [ 主持人]张处长,很多网友非常关心重新签发、职务或类别晋升签发证书的适用限制的对应关系,您能介绍一下吗?  [2018-12-21 10:35:19]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好的。《10规则》的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适任证书可申请重新签发为《15规则》的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适用于30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以及所有内河拖轮)适任证书;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适任证书可申请重新签发为《15规则》的二类船长、驾驶员(适用于10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以及500千瓦以下内河拖轮)适任证书;一类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限适用于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适任证书可申请重新签发为《15规则》的一类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适用于所有内河船舶)适任证书。申请《适任证书》职务或类别晋升的,亦可消除原《适任证书》吨位或主机功率限制。  [2018-12-21 10:35:58]
    [ 主持人]张处长,重新签发、遗失或污损补发《适任证书》的申请资料有变化吗?  [2018-12-21 10:36:06]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调整了《10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格式,将《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调整为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适任证书》遗失补发不需再在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声明,而是提供《适任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2018-12-21 10:36:22]
    [ 主持人]《15规则》有没有过渡期,需不需要参加过渡期培训、考试?  [2018-12-21 10:36:40]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0规则》规定持旧版《适任证书》换发新版《适任证书》者需要按照要求参加适任培训或考试。《15规则》没有类似要求。  [2018-12-21 10:36:53]
    [ 主持人]《适任证书》过期了需不需要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2018-12-21 10:37:05]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规定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可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后5年内申请重新签发需通过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适任证书》过期1天也需要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2018-12-21 10:37:51]
    [ 主持人]船员考试科目及内容有没有变化?  [2018-12-21 10:38:03]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实施后,船员考试科目及内容均有调整。轮机专业一类船舶由4个科目变为3个科目,将原来的《轮机基础》部分内容调整至《机舱管理》。新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将《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交海发〔2015〕125号)中要求强化的船员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安全责任、应急处置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加入考试内容。  [2018-12-21 10:38:20]
    [ 主持人]张处长,补考时间的要求有没有变化?  [2018-12-21 10:38:35]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规定适任考试任一科目不合格的,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补考,于《10规则》相比,相当于延长了1年。  [2018-12-21 10:44:10]
    [ 主持人]请问张处长,合格的适任考试成绩有多长时间的有效期?  [2018-12-21 10:44:53]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规定合格的适任考试成绩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  [2018-12-21 10:45:05]
    [ 主持人]请问张处长,非机动船上的工作人员需要持什么证书?  [2018-12-21 10:57:10]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15规则》规定在内河非机动船上从事本船管理和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通过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经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在装载危险品驳船、客驳以及油趸上工作的船员,还须持有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2018-12-21 10:57:46]
    [ 主持人]谢谢张处长。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这里结束了,谢谢大家。  [2018-12-21 11:04:25]
    [济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 张大秋]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2018-12-21 11: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