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情况介绍
    2016年6月29日, 山东海事局规费征稽处陈玉祥处长做客“在线访谈”,就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情况与网友进行交流。
访谈时间: 2016-06-29 14:20:00  -- 2016-06-29 15:10:59
主题嘉宾: 山东海事局规费征稽处处长:陈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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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本期的在线访谈。今天,我们在线访谈栏目为您邀请到的是山东海事局规费征稽处陈玉祥处长,他跟大家交流的主题是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

 
[06-29 14:31]
  陈玉祥 :  

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交流。

 

 
[06-29 14:32]
  主持人 :  

陈处长您好,您能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吗?

 
[06-29 14:33]
  陈玉祥 :  

好的。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是指由财政部统一监制的,用于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委托代收单位在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属于我国政府财政票据中的非税收入类票据,是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法定凭证,可以作为执收单位及缴费人双方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因此,海事管理机构及其委托代收单位在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相应的票据。

 

 
[06-29 14:35]
  主持人 :  

陈处长,山东海事局目前使用的海事非税收入票据都有哪几种?都涉及哪些收费项目?

 
[06-29 14:36]
  陈玉祥 :  

山东海事局目前使用的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包括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当场处罚罚款收据等票据种类。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在我局主要涉及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船舶登记费、船员考试费、罚没收入等征收项目。

 
[06-29 14:38]
  主持人 :  

陈处长,您能介绍一下为什么要推行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吗?

 
[06-29 14:38]
  陈玉祥 :  

 

好的。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财综〔2012〕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3〕46号),财政部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列为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意义重大,旨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是财政票据管理发展的方向,也是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和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是近年来国家非税收入政策调整较大,海事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变化也很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的部署,切实减轻航运企业负担,自2015年10月1日起,海事部门取消了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船舶港务费取消以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的需求量迅速减少。

为此,本次票据改革将精减海事非税收入票据种类,统一规范票据式样,减少纸质票据联次,优化票据管理流程, 建立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数据交互机制,提高票据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06-29 14:40]
  主持人 :  

 陈处长,此次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06-29 14:40]
  陈玉祥 :  

 本次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的实施时间是2016年7月1日起。

 
[06-29 14:41]
  主持人 :  

 陈处长,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实施的范围是什么?

 
[06-29 14:41]
  陈玉祥 :  

实施范围是全国14个直属海事局及其所属机构以及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单位。 

 
[06-29 14:42]
  主持人 :  

 陈处长,请您介绍一下此次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的主要内容?

 
[06-29 14:43]
  陈玉祥 :  

好的。本次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今后船舶登记费、船员考试费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征收统一使用《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二是重新设计《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版式,减少存根联和稽核联;三是规范当场处罚罚款收据的使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海事行政处罚需要当场收缴罚款的,一律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当场处罚罚款收据》;四是建立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的数据交互机制,实现海事规费征管信息系统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互;五是优化票据管理流程, 提高票据管理的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本次票据改革以后,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只保留《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当场处罚罚款收据》三种,并且通过信息化建设使海事非税收入票据实现了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闭环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票据管理情况掌握得更加实时、更加到位,为下一步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及无纸化远程缴费奠定基础。

 
[06-29 14:45]
  主持人 :  

刚才您提到重新设计了《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版式,使用新版《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将给缴费人带来哪些变化?

 
[06-29 14:48]
  陈玉祥 :  

使用新版《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对于缴费人而言,缴纳港口建设费以后将只取得收据联作为报销凭证,不再取得稽核联。海事管理机构将通过其他手段对港口建设费缴纳情况进行稽核。

 
[06-29 14:50]
  主持人 :  

陈处长,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后是否保留了手写票据?什么情况下能够开具手写票据?

 
[06-29 14:51]
  陈玉祥 :  

 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现阶段将保留手写票据,但是手写票据的使用将按照《海事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只适用于应急使用的情况。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当场处罚罚款收据》的手写票据只能用于开具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06-29 14:53]
  主持人 :  

陈处长,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后将带来哪些好处?

 
[06-29 14:53]
  陈玉祥 :  

 一是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于票据使用单位而言,本次票据改革压缩了票据管理种类,减少了纸质票据联次,特别是《港口建设费专用收据》存根联的取消,大大减轻了各单位的票据使用和保管压力,同时通过优化票据管理流程,提高信息化、电子化水平,提质增效的效果十分显著。

二是节能低碳,科学发展。通过减少纸质票据联次,减轻票据使用单位对纸质票据的依赖,实现财务记账、票据核销、收费查询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符合节能低碳、科学发展的理念。

三是便民利民,服务民生。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以后,票据的申领、使用、保管、核销都将通过票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大量减轻工作压力,将显著提升海事部门的规费征收及票据管理效率,提高海事规费征稽的服务水平,为广大的义务缴费人带来更多便利。

 
[06-29 14:56]
  主持人 :  

 陈处长,请您介绍一下山东海事局在推进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06-29 14:58]
  陈玉祥 :  

好的。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好上级对此次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6月21-23日,山东海事局在青岛举办了非税收入征管知识更新专业培训班和票据改革宣贯会,迅速传达部署上级有关要求和山东海事局工作安排,并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各分支局均组织本单位征管人员和委托代收单位开展了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培训和宣贯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的实施。

 
[06-29 15:00]
  陈玉祥 :  

 二是细化措施,确保征管工作不断不乱。此次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分步实施,工作环节较多,为了确保改革期间征管不断不乱,我们对每一步实施工作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并要求各分支局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和目标。同时,时刻保持与基层单位的信息畅通,及时为基层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将我局的有关情况向上级反映,确保我局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是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宣传好海事非税收入票据改革这项全新的工作,山东海事局加大了对内和对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局网站专栏、在线访谈和征收站点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票据改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提升义务缴费人、船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和货物承运人等相关个人、单位或组织对票据改革措施在便民利民、惠及民生方面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征管氛围。

 

 
[06-29 15:03]
  主持人 :  

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谢谢陈处长的精彩交流。

 
[06-29 15:04]
  陈玉祥 :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06-29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