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介绍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李永刚,就“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这一大家关心的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6年07月16日 13:30 - 07月16日14:45
主题嘉宾: 主持人 ,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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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山东海事局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李永刚,就“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这一大家关心的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李处长,您好!欢迎您! [07-16 13:30]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聊聊海事信用管理。 [07-16 13:31]
          主持人 :  李处长,我们知道《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请您先介绍一下,这个新规的出台对于航运业来说最核心的变化是什么? [07-16 13:33]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好的。这次新规的核心变化,可以概括为“全国统一、全链覆盖、奖惩分明”。首先,它结束了过去各地海事信用管理标准不一的局面,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制度、评价标准和信息系统,实现了信用结果全国互认、全国通用。其次,它将信用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了整个航运产业链。无论是航运公司、船舶、船员,还是港口经营人、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所有相关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都被纳入了这个体系。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建立了非常明确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让信用真正成为评价企业安全营运和个人安全从业的关键指标。 [07-16 13:37]
          主持人 :  您提到了“奖惩分明”,这确实是大家最关心的,请您具体讲讲,守信和失信分别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影响? [07-16 13:38]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我们的原则就是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于守信主体,特别是被评为“良好守信”的,可以享受一系列激励措施。比如:政务办理更便捷,享受“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服务,办事效率会大大提高。现场检查更少,我们会优化检查方式,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生产组织更优先,在安排锚位、靠离泊、引航等方面会获得优先权。金融支持更优惠,我们还会将良好守信名单共享给金融、港口等部门,帮助企业获得更优惠的信贷利率和港口作业服务,让信用真正变成“真金白银”。而对于失信主体,我们将实施精准的监管和约束。一般失信主体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我们会显著提高检查频次。严重失信主体面临的约束就更严格了,比如,其名下的船舶将面临“到港必查”;在办理海事政务时,将无法享受便利措施;同时,我们还会联合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在信贷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07-16 13:44]
          主持人 :  李处长,您刚才提到了失信会分为“一般”和“严重”两个等级。很多网友可能不太清楚具体的界限在哪里,您能不能举几个例子,说明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呢? [07-16 13:46]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好的。界定“严重失信”,我们有着非常严格和清晰的标准,主要针对那些性质恶劣、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行为。根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是典型的“严重失信”行为:导致严重事故——因违法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的水上交通事故,并且负有对等或更重责任的。事故后逃逸或瞒报——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不仅不积极救助,反而选择瞒报、谎报、逃逸这些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拒不整改重大隐患——被海事管理机构查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责令立即或限期消除,但相关主体拒不执行的。暴力抗法——拒绝、阻碍海事管理机构的正常监督检查,甚至采取暴力手段的。拒不执行处罚——明明有执行能力,但就是拒不执行海事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想方设法逃避执行的。这些行为都严重触碰了安全底线和法律红线,因此会被直接评定为严重失信,面临最严格的监管和惩戒。 [07-16 13:51]
          主持人 :  这些确实是绝对不能碰的“高压线”。那么,如果有的企业或个人对信用评价的结果有异议,觉得评价得不准确,应该怎么办呢? [07-16 13:53]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我们充分保障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设置了畅通的异议申诉渠道。如果对我们的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通常是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诉。申诉方式非常便捷:一是可以线上办理。最推荐的方式是通过“海事通”APP,在“信用管理”模块中选择“公示异议申诉”,按照指引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二是线下咨询。可以前往山东海事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的政务中心,那里设有专门的“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可以现场咨询和办理异议申诉。我们收到申诉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如果申诉理由成立,我们会及时纠正,并告知申诉人。 [07-16 13:55]
          主持人 :  这个保障很到位。我注意到,在守信激励措施里提到了可以和金融、港口等部门联动。请您展开讲讲,山东海事局在这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探索或计划吗? [07-16 13:56]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这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方向。让信用“变现”,是我们服务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山东海事局正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牵头的“海事信用+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的全国专项试点。简单来说,就是我们要打通海事与金融、保险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未来,一家安全管理好、信用等级高的航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其良好的海事信用记录将成为重要的加分项,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和更优惠的利率。在购买船舶保险时,也可能享受到更低的保费。反之,失信企业则会在融资和保险方面面临更多限制和更高的成本。我们正在与金融监管、银行、保险等机构紧密合作,目的就是要把海事信用这个“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 [07-16 14:01]
          主持人 :  这个前景非常令人期待!最后,作为新规实施的第一年,山东海事局在落实方面有哪些具体的安排和特色做法呢? [07-16 14:03]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为了确保新规在山东辖区落地见效,我们做了周密的部署,有以下几个亮点: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山东海事局第一时间印发了《山东海事局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信用管理措施执行到位。二是强化宣传培训。我们已经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大家准确理解和执行新规。同时,也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港航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解读。三是设立线下专窗。为了方便大家办事,我们要求局属各分支海事局的政务中心都设立“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提供帮办导办服务,解决大家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推行“两书同达”。我们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会同步送达一份《信用修复告知书》。这就像一份“信用体检报告”和“修复指南”,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就知道自己的失信后果以及如何修复信用。总之,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扎实的工作,让信用管理真正成为提升海事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07-16 14:10]
          主持人 :  非常感谢李处长的详细解答。最后,您还有什么想对广大航运从业者和网友说的吗? [07-16 14:10]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航运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我们推行海事信用管理,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引导和激励所有市场主体都能自觉遵守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希望大家都能重视信用、积累信用、用好信用,让良好的信用成为大家航行万里最可靠的“通行证”。 [07-16 14:13]
          主持人 :  好的。再次感谢李永刚处长今天做客我们的访谈,为我们带来了如此全面和深入的解读。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本期在线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07-16 14:15]
          山东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处长 李永刚 :  谢谢大家,再见! [07-1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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