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过程中,船载危险货物瞒报行为会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时常导致船载危险货物事故的发生,危及船舶和人命安全,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危险货物瞒报案件由于其行政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复杂,危险货物性质确定技术难度高、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差异性大,处罚标的额大,而不同于一般的海事行政处罚案件。且其案件调查过程相对复杂,处罚不当容易引起争议。因此有必要规范、固化危险货物瞒报案件调查行为,指导瞒报谎报查处工作实践,力求在处罚实体证据和处罚程序上合法,避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的发生。
基于以上原因,前湾海事处针对十年间(2005-2014年)查处的73起船载危险货物瞒报案件,从案件所涉及的危险货物瞒报行为主体、瞒报行为性质、瞒报行为手段、瞒报行为查处方式、瞒报货物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地综合分析,总结提炼瞒报查处的典型经验、规律,提炼瞒报行为查处规律,创造性提出船载危险货物“2+4”瞒报查处工作机制,指导瞒报查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