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财务会计处 |
(一)负责对全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规费征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负责汇编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归口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管理,核定单位财政规划和年度收支预算。 (三)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综合管理。 (四)负责全局预算执行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六)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船员考试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七)负责落实船舶车船税等委托代征管理工作。 (八)负责规费征收票据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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