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集已结束)
发布日期: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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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提高辖区本港海船船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山东海事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小型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27 日前将《征求意见汇总表》反馈我局。
联系人:赵京军;联系电话:0532-58761566;邮箱:sdmsacyc@126.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汇总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本港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