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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船舶远距离识别与跟踪(LRIT)船载设备测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4 00:00:00 浏览次数:

法律效力:   规范性文件 管理业务:   船舶管理
颁布机关:   中国海事局 文号:  
 

海船舶[2008]536    2008114

 

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航运公司:

2006年,国际海事组织第81届海上安全委员会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SOLAS公约)关于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系统(以下简称“LRIT”)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081231日起生效。根据该修正案的要求,适用于SOLAS公约第V/191条(见附件1)的船舶需配备符合公约要求的LRIT船载设备,按照国际海事组织《船舶发送LRIT信息符合性测试:检验与发证指南》(通函MSC.1/Circ.1257)进行符合性测试。

我局已认可中国交通通信中心作为中国籍船舶的LRIT船载设备符合性测试应用服务提供商,为中国籍船舶提供测试服务。该测试以远程方式进行,不影响船舶的正常营运,船公司可以登陆中国交通通信中心LRIT测试网站www.lrit.com.cn提出测试申请。为了避免由于LRIT船载设备不合格影响船舶营运,请各船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尽早与中国交通通信中心(联络方式见附件2)联系具体测试事宜。

鉴于200811月底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85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85)将对《船舶发送LRIT信息符合性测试:检验与发证指南》(通函MSC.1/Circ.1257)中测试报告格式进行修订,测试报告将于MSC85后按新测试报告格式签发。

请各直属海事局将本通知传达给本辖区内各相关航运公司,并督促其做好LRIT船载设备测试工作。

附件:1SOLAS公约第V/191条相关条款(略)

      2、中国交通通信中心联系方式(略)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7.4.5.8 关于开展船舶远距离识别与跟踪(LRIT)船载设备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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