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全〔2014〕479号 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各有关航运公司,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修正案(见附件)已于2013年6月21日在第92届海安会上以第353号决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为做好ISM规则修正案实施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国际航运公司应抓紧时间组织研究ISM规则修改的内容,按照修改后的ISM规则尽快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二、各审核发证机构、审核员应加强对修改后ISM规则的学习研讨,充分理解掌握ISM规则修正案的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修改后的ISM规则对公司进行审核发证。 请各直属海事局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至辖区相关国际航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年7月28日
附件 ISM规则修正案 MSC.353(92)号决议 (2013年6月21日通过) A部分——实施 6 资源和人员 1 现有第6.2段由下列文字替代: 6.2 公司应确保每艘船舶: .1 根据国内和国际规定,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2 配备满足船上各种安全操作要求的合适的人员*。 * 参见本组织以第A.1047(27)号决议通过的《最低安全配员原则》 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2 在现有12.1段之后插入以下新的12.2段,并将现有12.2到12.6段重新编号为12.3到12.7 “12.2 公司应定期核查所有受托承担涉及ISM事务的相关方开展的工作是否与本规则规定的公司责任相符。” 本规则出版物前言的脚注及段落 1 在第1.1.10段中“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之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ISM规则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处理程序》(MSC/Circ.1059-MEPC/Circ.401) 2 在第1.2.3.2段中“account”之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规则、建议、指南及其他涉及安全及保安的非强制性文书列表”(MSC.1/Circ.1371) 3 在第3章标题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公司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操作指南》(MSC-MEPC.7/Circ.5) 4 在第4章标题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关于<国际安全管理(ISM)规则>中指定人员必备的资质、培训和资历的导则》(MSC-MEPC.7/Circ.6) 5 在第8章标题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本组织以A.852(20)号决议通过的经修正的《船舶应急预防措施综合体系结构导则》 6 在第9章标题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险情报告指南》(MSC-MEPC.7/Circ.7) 7 在第11章标题后插入下列脚注: _____________ 参见“经修订的船舶应持有的证书、文书清单”(FAL.2/Circ.127,MEPC.1/Circ.817,MSC.1/Circ.1462) 8 本规则出版物前言中插入以下新段落: 本规则中添加的脚注旨在提供参考与指导,不作为本规则的要求。然而,按照第1.2.3.2段要求,所有相关指南、建议等均应予以考虑。考虑到该文献可能已被修改或更新的资料所取代,任何情况下读者都应使用文件脚注中提到的参考文献的最新版本。
附件:7.6.3 关于做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2013年修正案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