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航管理处 |
(一)负责水上航路(线)、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术评审管理工作。 (三)负责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工作。 (五)负责航行警(通)告管理工作。 (六)负责水上无线电业务行政许可管理和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沿海航标管理工作;负责第一类专用航标许可的初审工作和专用航标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 (八)承担局交通战备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2-5876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