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建装备处 |
(一)按照权限负责全局基本建设、船舶建造项目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局招标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 (三)负责全局装备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装备建设计划。 (四)归口管理土地、房屋、构筑物、车辆、船舶及船舶专用设备、执法装备、办公家具、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 (五)负责局海事制服装具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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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权限负责全局基本建设、船舶建造项目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局招标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 (三)负责全局装备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装备建设计划。 (四)归口管理土地、房屋、构筑物、车辆、船舶及船舶专用设备、执法装备、办公家具、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 (五)负责局海事制服装具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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