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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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和山东省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山东海事局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程序》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山东海事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海事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d.ms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海事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巫峡路21号,邮编:266002,电话:0532-86671190,电子邮箱sdmsa@msa.gov.cn)。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海事局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程序》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三个服务”要求、全面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2009年,山东海事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扎实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山东海事局和分支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发布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我局把互联网站打造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09年,为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我局按照“行业一流,系统最好”的目标,定位“宣传、服务、管理、交流、开放、包容”,全面组织完成了包括山东海事局主站及各分支局、海事处子站在内的8个外网站点和1个英文站点的建设,为我局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便民服务水平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平台,实现以网站的运行促进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为打造集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短信互动、语音咨询于一体的海事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局互联网站改版,组织全面本次修改完善了《山东海事局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程序(1.0版)》,参照上级有关文件修改、完善了《海事信息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开文书和相关制度,调整了海事信息公开目录的有关内容,使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直接对应新版互联网网站相关栏目,各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海事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得到了高度统一,满足上级要求的主动信息公开范围的同时,并主动增添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有关信息。
    三是加大了信息资源的整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2009年我局实现海事业务相关统计分析数据全部上网,对社会大众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同时提高了山东海事局工作的透明度;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通过我局互联网站,船员可实时查询办证状态、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船员证书信息并可定制山东海上预警信息等短信服务,辖区通航实况,七区八线每日船客流量等都可在网站上实时浏览;提高了网上互动的时效性,开设海事热线栏目,实现外网网站实时在线回复功能,网站有专人值守,能够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实时解答或转接相关人员进行解答,公众可以在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同时,并对政府工作进行建议、监督、投诉等,实现了网上参政、议政;开通了英文网站,提供英文航行警通告、海事新闻、国际交流信息,扩大对外宣传。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2009年,我局结合互联网站的改版,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1041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通航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危险品及防污染管理、船员管理、法规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2009年我局还受理网上、电话、现场海事政务咨询6万余人次;制作了4部电视专题片和2本画册,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1900多篇次稿件。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公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信息;通过“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下载“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表”向各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正逐步构建支撑公开透明运行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部分实现了网上办事、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信息全部记录和监督。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发布海事信息的主要渠道。
    二是新闻发布会。2009年我局共举行新闻发布会5场,主要围绕山东海事局服务“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全力做好十一运会海事保障工作,沃尔沃环球帆船赛海事保障工作、渤海湾海上春运安全保障、清理整顿外派海员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威海海域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正式运行等工作,并与青岛海关、山东检验检疫局共同举办了“青岛口岸支持外经贸发展措施发布会”,宣讲了“山东海事局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安全十大措施”。主动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社会反映良好。
    三是通过政务中心积极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各分支局机关及海事处办公楼等区域设置了政务公开展示窗,公布涉及海事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项目、审办项目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执法人员的姓名、照片、执法证号、文明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提高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的监督。
    四是通过海事政务信息公告以及中央、山东省和各级地方政府的互联网、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采取撰写专题通讯,在线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执法人员走进广播直播间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海事信息,广泛宣传海事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受理和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56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船舶登记信息和海事案件信息。我局收到此类申请后,根据内部工作程序,经审查审批后给予公开,均给予申请人满意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公布的及时性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渠道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公众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热点事项的海事信息及时、规范的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配套文件的解读和公开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要结合互联网站的改版运行,进一步拓展信息服务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和范围。进一步理顺、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途径,确保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高效便捷。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信息。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局机关部门和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着力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与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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